第四章 結婚真麻煩(1 / 2)

書籍1383789 千裡江河 7455 字 5個月前

第四章結婚真麻煩

1)第一次見公婆

小鄧見時機成熟了,就要求我去他家見見自己的父母。我表示有困難。因為他家是在鄉村,一天的時間很難往返。

在一個轉班的日子,小鄧提出請我到他家去看看他的母親,說是他媽生病了,家裡的姊妹多回去,希望他也回去,我說沒時間。在我的骨子裡是害怕去他們家的,主要原因是怕在那裡受到強迫之後被他們瞧不起,自己從此不好意思的堂堂正正做人。

小鄧說,我已經向你的車間主任請假了。這時我沒有了借口,但是,自己的擔心隻能跟“閨蜜”去說,閨蜜勸我,說道,你的顧慮固然有道理,但是,也要排除有文明的家庭不會做不文明的事情啊,你去了才知道他們是不是文明家庭,不是正好讓你檢驗?

我覺得有理,於是,便與小鄧一起回去婆婆家。

到家後,發現隻有大姐一人回家,也不是小鄧說的婆婆生病的那麼回事,我這下明白了,是那未來的公婆想要見見自己,因此編了個謊話,讓自己沒有理由拒絕“回家”。

午飯後,婆婆張羅著鋪“新床”,小鄧去製止婆婆的行動,婆婆不理解。小鄧也不解釋,我見狀則趕快逃離“現場”。

晚飯後,大家一直聊天到深夜,婆婆說,夜深了,該休息了。小鄧說,我睡樓上。我說,我和大姐睡哪個房間?

婆婆說,你就睡我的房間吧,我和你爸睡隔壁的房間。

時至半夜,婆婆突然大聲嚷道;“你們都打結婚證啦,是合法夫妻了怎麼還要分開睡?我知道了,你是想考驗他,你放心他是我們這裡首屈一指的,你到街上去問問,誰不說他好。”

我被這突如其來的狀況弄懵了,我解釋說,“伯母,你錯了,我若是現在才考驗他,那也晚了,既然我們是合法夫妻了,如果才發現問題也來不及了啊。我們是有承諾的,必須在舉行了婚禮之時,我們要的是真正意義上的新婚之夜。”

婆婆繼續嘮叨;“就你名堂多,你大哥和大嫂,他們在打了結婚證回家來,我就安排他們在一起了,你可好,不乾。”

我見她如此不可理喻,正想發火。

公爹說;“他們兩個都是好孩子。我兒子確實很好,但是,你也很好,我非常喜歡,也非常高興。你們今天這樣我支持。”聽了公爹的一番話語,我頓時感覺到在這樣的家庭裡是安全的,這是個文明的家庭。

第二天早上,小鄧對我說,“我媽昨晚說的話你不要計較啊,她沒有惡意,隻是她不會表達。我想問問你,如果我們按照我母親的安排,你會怎麼對付呢?”

我說;“我會坐在房間裡哭著到天明罷了,因為我覺得你們是在欺負我。”

小鄧說,“你怎麼會這麼想呢?”然後兩人都笑了。

2)兩親家的第一次會麵

得到了母親的同意,婆婆到我家與母親共商他們的婚禮的相關事宜,閒聊時,婆婆對我媽說,“我的女兒到了結婚的年齡,我從不阻攔她們,也不要對方的任何彩禮,我就看見他們夫妻能和合美美的過日子,心裡就高興了。而且,我很尊重對方的家庭習慣,從不讓女兒為我做什麼事情。我的大兒媳婦的媽媽也很懂事,她對我說,如果她的女兒不懂事,就要我教導她,也可以打她。”

聽到這裡,母親忍不住了,接過話題說“我的女兒我是不允許彆人打的哦,就是有錯,也要用講道理來解決,怎麼可以讓彆人打呢?你那個老親家真是個糊塗蛋,現在都是文明社會了,還允許彆人用暴力來教育自己的女兒,還停留在舊社會時代呢。”

婆婆無語了。

結婚日期基本敲定,但是,他們的談話並不愉快。婆婆走了,母親對我說,“你的那個婆婆是個厲害的婆婆,我擔心以後你會受她的委屈哦。”

我對母親說,“又不是跟她過日子,以後的接觸不會有很多,應該沒有什麼委屈的吧,大家如果感情好,就多接觸,如果合不來就少接觸,應該沒有那麼嚴重的吧。”

公爹的生日,我跟著小鄧回家給老人祝壽,小鄧的姑父及姑表姊妹都派代表來祝壽,自家姊妹自然都回家了,非常熱鬨,老人非常高興。酒過三巡,表姐夫笑著說,表弟準備什麼時候辦大事,到時我好去幫忙啊。我說了準確的辦酒日期。表姐一行說,好日子,我們記下了。

酒儘席散,姑父一家開著自駕車回程了。眾姊妹留下來繼續熱鬨。婆婆拿出了為兩個即將結婚的兒子買的新床上用品讓我挑選。我說,“我對父母送的東西總是滿意的,不必挑選,隨便哪一套都好,我喜歡的。”婆婆說,“看看你喜歡什麼顏色啊,質量都是一樣的,就花色不同罷了。”我說;“伯母真會買東西,兩套都好看,那就讓兄弟嫂來先挑吧,或許她對色彩有要求呢。”

三姑娘說話了;“聽說你們要擺婚宴?還擺什麼婚宴嗎嘛,明天連吃飯的錢都沒有,看你們還擺不擺酒”。語氣之憤怒,語言之惡毒。我頓時應聲道,“婚宴是人生之大事,一輩子就一次,怎麼可以不辦呢?錢多就辦漂亮點,錢少就辦簡單點,但是,決不可不辦就這麼草草的了事,起碼我是要辦一場婚禮的哦。”

三姑娘毫不示弱的接著說,“辦酒席把錢花光了,看你們以後怎麼生活。”

我說,“如果因為辦一場酒席就沒有飯吃了,這樣的婚姻我寧可不要。”說完了這句話,就放下碗筷徑直上樓去了。

一會兒二姐夫上樓來請我下樓來喝酒,二姐夫說,“你大人大量,不要計較妹妹的過失,她不懂事,不會說話。你說的很對,人生大事,不能馬虎。錢多就辦漂亮點,錢少就辦簡單點,這觀點很對,我們大家都讚同你的意見。你下去喝完那杯酒,就算給我們全家人麵子了,我們感謝你。”我接受了二姐夫的請求,下樓繼續與大家談笑,氣憤緩和了。

3)我的新婚燕爾

快到舉行婚禮的日子了。我自知母親不喜歡小鄧,自然不會辦什麼嫁妝。我深知在那個厲害婆婆和姑娘的麵前,沒有娘家人的妝奩會讓婆家人瞧不起的世俗習慣。於是,我跟同事來了個“互助會”一共六人,除自己當月的二十元不出外,可以有百元進賬,我準備將這百元作為自己的妝奩,此時,找誰為自己做這事呢?誰又願意為自己做這事呢?我決定先找姑媽商量,看看姑媽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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