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 小火苗(2 / 2)

“羅,羅總。”老唐太意外了,說話都有點不利索。

“嗯。”羅希雲朝他點了點頭,向門口走去。

陳旭怎麼也沒想到,她會出現在這裡,一時間,不知說什麼好。

“那個,我想起家裡有點事,先走了。”老唐連忙把垃圾倒進垃圾桶,說著,就溜了。

麵館裡,就隻剩他們兩個,旁邊原本有些嘈雜的燒烤攤,突然變得安靜了許多。那些男顧客,都被羅希雲吸引了注意力。有的大膽地看過來,有的偷偷地瞄過來。

羅希雲就站在門口的位置,手裡提著一個白色的包,略微打量了幾眼,開口說道,“我就是過來看看。”說完,轉身就要走。

陳旭這才反應過來,脫口而出道,“來都來了,吃碗麵條再走吧。”

她停了下來,回頭看了他一眼,點了點頭,走到剛剛清理乾淨的桌子前,看了一眼凳子,坐下了。

不過幾分鐘,陳旭就端著麵條過來,放到她的麵前,說,“這是我店裡的招牌鮮肉麵。”說完,又補充了一句,“筷子我剛剛從消毒櫃裡拿出來的。”

羅希雲默默地接過筷子,夾起麵條嘗了一口,目光中,似乎有了一些細微的變化,手上的動作,有了明顯的停頓。

“怎麼,不合口味?”陳旭見她這個樣子,問道。

她搖了搖頭,說,“味道很好。”

接下來,她沒再說話,慢條斯理將一碗麵條吃完,放下筷子,從包裡拿出紙巾擦了擦嘴,站了起來,說,“祝你生意興隆。”

“我送送你。”陳旭說著,起身將麵館的卷閘門拉下來,跟隔壁燒烤攤的老板說了一聲,讓他照看一下。

“走吧。”

兩人一同向小巷外走去,彼此之間,隔著二十公分的距離。羅希雲沒有說話,陳旭也不知道說什麼,就這樣默默地走到路口。

一輛紅色的法拉利停在路邊,他忍不住問,“你換車了?”

“嗯。”羅希雲走到車門前。

陳旭看著那輛紅色的跑車,再一次深刻地感受到,兩人之間那一道看不見摸不著,卻真實存在的巨大鴻溝,這道鴻溝是如此之深,讓人望而生畏。

羅希雲拉開車門,走上車。

一陣寒風吹來,掀動著陳旭的頭發,也刺痛著他的臉頰,片刻後,又變成了一片麻木。

“為什麼要幫我?”他張開嘴,說話的時候,嗬出白色的霧氣,馬上又被風吹得零散。

羅希雲手已經抓住門把,正要關門,聽到他的問話,眼睛看著儀表盤,說,“我隻是看不慣。”

“就沒有一點點出於關心嗎?”

砰。

車門關上了,嗡的一聲,低沉的引擎轟鳴著,仿佛在宣泄。

兩秒後,車窗突然打開一道縫,引擎聲變低了,她的聲音傳了出來,“現在問,不嫌太遲了嗎?”

話音剛落,紅色的法拉利已經竄了出去,轉眼間消失在夜幕中。

陳旭看著車子消失的方向,臉上露出了笑容。在寒風中,他的心裡卻仿佛有一朵小火苗,暖暖的。

PS:這本書寫到這裡,已經接近二十五萬字,自我感覺,風格還算統一。

我一直覺得,看一本書,就像跟這本書談一場戀愛。當你從一見鐘情(一口氣看完),到日常相處(追更),你會漸漸發現,它的身上有一些缺點(節奏慢,更新不夠快),這很正常,誰還沒個缺點呢?

你的心裡漸漸不慢,開始埋怨,拌嘴,甚至吵架,都很正常。直到有一天,你發現自己無法忍受它的缺點了,你威脅它,再不作出改變,我就要怎麼樣怎麼樣。但是,如果它真的像你說的那樣,做出了改變,它還是那個當初你喜歡的那本書嗎?

你當初喜歡上它,不正是因為它獨特的氣質嗎?它也許不是最漂亮的,也不是最高的,也不是最驚豔的。但它一定是獨特的,在茫茫的書海中,你一眼將它辨認了出來。現在,你想讓它變得像其他庸脂俗粉一樣,抱歉,它做不到。

如果你實在無法忍受,你可以嘗試著先放一放,讓這段關係冷卻一下。可以讓它擱在你收裡的某個地方(書架),也可以將它拋到腦後。等到某一天,你突然想起它,或者,在書海中重新相遇。也許,還能再續前緣。

如果你已經厭惡了。那麼,你可以跟它說清楚,也可以默默地離開。但請不要惡語相向。畢竟,它曾經給你留下過美好的經曆,不是嗎?

和平分手,大家都能留下美好的回憶。

不要反目成仇,那樣,對彼此,都會留下傷害。

如果,你做得太過份,也許,它就會這樣消失在茫茫的書海中。也許幾年後,你午夜夢回,想找回當初那本氣質獨特的書,最終,卻隻能空留遺憾了。

最後,感謝那些一直喜歡這本書的讀者,正是你們的喜歡,讓我享受到了寫作的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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