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第四章(2 / 2)

之前來勸她的婦女主任蔣明傑說過,廠子裡對她現在的情況有兩種方案,一種是給一部分撫恤金,然後讓她接替父母二人其中一個的工作,另一個則是隻給撫恤金然後回老家,當然了這部分的撫恤金比前一個方案的要多的。

有第二個方案的原因是原主的爺奶姥姥姥爺都還活著,有長輩親人在,她不至於無家可歸。

不過溫念姝在原主的記憶中找到了有關這些人的,這兩家實在是有些一言難儘。

先說原主父親溫文那裡,溫家實在溫家村裡生活,家裡五個兒子,兒子多吃飯的就多,家裡一直過得緊緊巴巴的,好在溫文自己要強,考上了城裡的工廠去做工人了。

這下子炸開了鍋,家裡人鬨得厲害,硬生生攔著這一家三口不讓走,其中鬨得最凶的就是溫家老大和老二,溫文是老三,麵對哥哥們的阻攔,父母的冷眼旁觀,他沒法子隻好答應工作後就給家裡寄錢。

因為這個,溫文格外努力,後來直接去了省城裡的鋼鐵廠當工人,眼下是四級工,每個月43塊錢,還有各類票證,其中有三十塊錢是要送回家的,其他大部分票證也是要郵寄回去的。

要是哪個月寄得晚了大伯一家就會穿著破破爛爛的來找溫父麻煩,實在可惡!

而原主母親李秀華娘家的情況好些,主要是因為她的處境有點尷尬。

李秀華的父親第一任妻子叫劉大花,生了一兒一女,生女兒的時候難產沒了,轉年李父則娶了李秀華的母親,原想著照看前頭的孩子,沒想到這位生了孩子兩年後也沒了。

這時候前頭的一兒一女,一個六歲,一個四歲,李秀華兩歲,全都是需要人看著的年紀,第一任老婆劉大花的娘家發話了,為了照看這兩個前頭的外孫不被外人欺負,要把自己剛成年的小姑娘嫁過來,親小姨肯定能好好對待孩子。

就這樣李父就又娶了劉小花,劉小花嫁進來後又生下二子一女,因著是親小姨所以對著前頭的兩個外甥也格外的好,而前頭的兩個孩子和後頭三個孩子血緣近,關係也親近,隻李秀華一個人,在中間不尷不尬地過著。

後娘對她不冷不熱,親爹又時常忽略,她在家養成了一副老實模樣,但誰都沒想到如此老實的人剛到結婚年紀就給自己找了婆家。

溫家那時候窮得厲害,根本拿不出多少彩禮錢,李秀華擔驚受怕了好些日子,就怕自家要的彩禮錢多了,把這婚事弄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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