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章 loser(1 / 2)

鏗鏘 烏衣 6919 字 4個月前

胡偉這下聽到問自己的問題,語氣也放軟了。

“嗯……也不是變道,當時我在前麵開,左邊沒車,就他開個摩托車在後麵十幾米位置慢吞吞的。我前麵行車道又有車開得慢。我就想超前麵的車,就開始加速,但我是打了左邊方向燈的!結果這摩托車看到我打了燈,偏偏不讓!還加速衝上來,這一下我就……來不及,給他車擠了一下,但沒接觸到,後麵都是錘了我玻璃後,我才不小心撞上去的,而且這也沒什麼事啊!”

聽到這人把人家都擠倒了,還在這說沒什麼事,徐文武臉色一下就難看起來。

“什麼叫沒什麼事?前麵是你違規變道!後麵是你衝動撞人!這人被你撞傷了,後麵就是滾滾車流,這要是撞到後麵來的大貨車輪子下,這人還有麼?”

胡偉此時也後怕起來,摸了摸後腦勺:“我……我也不是故意的,本來他速度就快,見到我正常變道還衝上來,才導致這一係列事,這也不全是我的問題吧?”

“還說你這是正常變道?你到底哪裡考的駕駛證!變更車道是在不會影響後方來車的情況下才能進行!你這後麵十幾米就有一台摩托車,你能變道?以後是不是你在左邊正常行駛,右邊一台大貨車想撞你就撞你,問起來人家也說是正常變道!”

胡偉越聽越心虛。其實變道前這摩托車離自己都隻有幾米遠,前麵和徐文武報的十幾米都是誇大了的說法,這下被高速警察說得啞口無言,隻能半晌後才小聲說道。

“……這個我也不是故意的,再說他上來錘我玻璃的,我才一下操作不當。”

這讓胡偉時刻不忘“操作不當”這個說法,在他看來,隻要咬住這一點,就能把事情拖進交通事故裡處置,再怎麼樣也不是大事。

但他說這些時,徐文武定定看著他,這“操作不當”是交通事故裡最常見的幾種事故違法誘因之一。

開車時低頭拿東西,轉頭聊天,方向盤打多了,刹車猜錯了……等等這些都可以歸為這一違法行為。

簡直可以說是萬能條款,不管是地方交警、還是高速警察的事故認定書上,都經常會看到這個詞。

但也因為如此,很多時候這一條就成了很大事故誘因查明不了後,事故特有的兜底條款。

也難怪胡偉此時牢牢記住這一點,一直沒鬆過口,畢竟如果是因為故意出氣,報複性撞上去,那整個事的性質就完全不一樣了。

“我問你,前麵他折了你反光鏡後,你當時怎麼操作的?為什麼往左邊急甩方向,是故意撞上去?”

徐文武看著胡偉的綠豆臉,像是要把他看穿了一樣。

“不不不!絕對不是故意的……我就是這個一下緊張了,被他拆了反光鏡,也看不清左邊情況,方向盤就打多了……”

“你當時心情怎麼樣?正常也不會往左邊那樣打方向吧?你有沒有什麼情緒衝動?”

徐文武來回在這個主觀故意的關鍵問題上詢問胡偉,可這人就是咬死自己不是故意的,堅持完全就是打錯方向了。

見這人嘴硬,還有人在背後指點,徐文武這下也拿他沒轍,畢竟這交通事故中的主觀意圖是最難查清。在整個刑罰體係中,刑事犯罪的主觀意圖還能通過行徑、旁人講述、目的來回勘、複現。

但是交通事故都是由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如果有主觀故意就完全不一樣了,而也因為如此,許多事故的主觀態度,都被當事人所回避,隻能以詢問材料來突破。

畢竟誰也沒有讀心術。

見胡偉這邊突破不了,徐文武隻能按交通事故,準備把責任下了。

“……好吧,既然這樣,先把我們高速警察初步調查得出的事故認定情況和你們講一下……”

徐文武先對著胡偉:“這個事故是由你先變更車道影響後方來車開始的,後續又是你在被折斷反光鏡後,“操作不當”,往左猛打方向,撞上人家摩托車,交通事故這塊,你得全責。”

雖然前麵聽到警察分析,胡偉早有心理準備,但此時聽到還是馬上質疑:“領導……這個我還是不服,這個又不是我故意撞的,是他先上來折玻璃……再說了,我還有個想法,這個摩托車能到高速來走嘛?這個……對,這個不具有道路權啊!這個……”

胡偉說這些時,又掏出手機看了起來,估計那邊又有人給他出謀劃策,徐文武冷眼看著他,才說道:“誰和你說摩托車在高速上不具有路權了?”

“咦……不是說摩托車不能上高速嘛?這怎麼有路權了?”

“摩托車上高速這是有爭議的,但在我們現在這個事故裡,他不屬於造成這個事故的原因,不在責任劃分裡麵。具體要不要處罰,這個我們警察會考慮。”

聽徐文武把這摩托車又撇開,胡偉急著又說道:“那我不服啊!這不能就這麼算了,這他一個不能上道路的摩托車,怎麼能算合格的路權……”

徐文武讓胡偉說了一通,才冷冷看著他道:“你還沒明白我意思?我現在已經是按事故給你先處理了,你這全責還有什麼好爭的!你是覺得嗓子大就有理?我告訴你,你再這樣胡攪蠻纏,那我不按事故處置了,我就仔細挖到底,看你當時到底什麼個想法,是不是故意撞上去的!那就不是一起交通事故這點事了,那就是故意傷人——刑事犯罪!”

這一下聽到刑事犯罪幾個字,胡偉才一下焉了,他這才意識到自己最關鍵的是避免被抓進去,相比起來這事故責任都是小事,反正全責也是保險賠。

想到這,他趕緊點頭答應,承認了自己的全責。

見總算搞定了這個麻煩的豐田司機,徐文武又轉向摩托車駕駛員歐若軒。

“這今天這件事故,總的來說,是他的責任,事故這邊就給他劃全責。但是你去折他的反光鏡,捶打他車玻璃,這也是有你的問題。但不屬於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屬於尋釁滋事或者故意損壞財物,由派出所另案處罰,這個責任劃分,你有爭議沒有?”

歐若軒雖然是年輕人,但倒覺得這個劃分也很公允,當場就表示同意。

徐文武點了點頭:“現在是這樣,既然你們達成一致,沒有什麼爭議,其實是可以按簡易程序處理了,但是有個問題,就是這個現在摩托車駕駛人有擦傷……”

今天這事故往大了說,是小車操作不當撞擊摩托車的傷人事故,按道理是要走一般程序,傷者檢查出院後再進行處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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