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 番外四(宜珩篇)(1 / 2)

錦衣君上 冷布丁丁 5124 字 2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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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謝至一歲時,葉清宜想著要到城街去買些衣服樣式換著來穿,於是便拉著小桃一同出門。

這一年的光景人人未有太大變化。

程七做了駙馬後,謝珩手邊沒人自是不習慣,所以便提拔方雲丞接替程七的位子,這一年來,兩人的默契程度也提高不少。

葉清宜和小桃走在這條街道上,很容易想起她和謝珩在宜州初遇時,他救她於危險中。

衣服還未買,小桃的話將她的注意帶回:“小姐,你看那邊,好像衙門在審什麼案子,好多百姓圍觀。”

“現下時間還早,我們也去瞧瞧。”

“嗯好。”

既然此案公開審理,自是讓百姓公證。

她隻是在府內閒來無事,借此機會出來也想湊個熱鬨。

衙門外人群擁擠,爭先恐後的想要去看這案子如何判,似是早就對此案有所耳聞。

葉清宜放眼望去高堂,這知縣她認得,就是一年前她跟隨謝珩調查張洲被殺時,便是通過此人來了解張洲的夫妻關係。

而旁邊坐著的那位,也是她的舊相識。

沒想到竟是裴修。

此刻堂下正跪著位女子,看年紀似是十六七八。

女子哭的委屈,急切的向高堂之上的哭訴:“大人冤枉啊,是他惡人先告狀,小女子和父親已經還清所有的債款,是他咄咄逼人,氣的父親臥病在床,一病不起……”

知縣著手拍響驚木堂,引得眾人謹慎:“大膽,如今證據確鑿,你與你父親的欠條還在此處,說好要還三千兩,如今隻還了兩千兩如何能算是還清了?”

女子道:“大人,您手中的欠條字據是裴修找人重新擬製的,是他欺我父親不識字,騙他簽了這份新字據,我們還不了這麼多銀子,他就要將我賣去窯子來抵債,求大人做主,求大人做主啊!”

眾人未吱聲。

事情說到此處,除非能拿出新的證據才能決定此案孰是孰非。

可葉清宜竟沒想到,這位知縣敢如此草草結案。

“休要狡辯!”知縣將手中的欠據拿在手中邊看邊說,“如今證據就在本官手裡,你還敢滿口胡言,本官命你按照欠條上所述,還清剩下的一千兩銀子此事便作罷,如若再糾纏不休,本官治你個擾亂公堂之罪。”

“大人!大人!小女子冤枉,冤枉啊大人!”

隨後兩名衙役押起這位女子就要將其趕出公堂,百姓有異,卻不敢直言。

葉清宜自是知曉裴修為人如何,他此番目的,許是不在銀子上,而是,在這位女子身上。

她相貌端正,楚楚可人,裴修瞧她的眼神中帶著惡心。

“住手!”

“???”

“!!!”

裴修和知縣一同看向站出的女子。

見是葉清宜,裴修心中發怵。

又見她身旁隻跟著個小丫鬟,便重新提起些膽子。

知縣不畏懼:“何人在底下喧嘩?”

葉清宜從人群中站出:“她方才已經說了,這份物證是偽造的,知縣大人可還有彆的證據證明這位姑娘借了裴公子的三千兩白銀?”

“物證就擺在此處,豈是她說不認便不認的?”

“難不成您還想屈打成招?”

知縣看著她麵生,壓根不認得。

葉清宜也還在納悶,她突然想到,那次和謝珩一同見他時,她是女扮男裝,用的是男兒身份示人,這知縣確實不認得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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