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章(2 / 2)

伍愛華也看到了這一彈幕:“觀眾小可愛這麼問,是被陳勝吳廣誤導了吧?”

伍愛華不得不替老祖宗解釋一下:“現在的考古發現還沒辦法證明秦二世時期的律法有沒有變化,但是根據目前已經出土的秦律記載,最起碼始皇時期是沒有這種規定的,失期當然是重罪,但是因為天氣意外,也罪不至死。”

“我個人傾向於認為,陳勝吳廣不這麼說,誰會跟著他們起義呢?雖然振臂一呼‘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確實霸氣側漏,但是這可是掉腦袋的事情啊!”

秦始皇迅速提煉了核心信息:“秦二世,陳勝吳廣起義?好好好!好一個‘王侯將相寧有種乎’!來人,給我查國內名為陳勝、吳廣之人!”

“我國之前發掘出土的《雲夢秦簡》中就有一法律答問,問‘甲小未盈六尺,有馬一匹自牧之,今馬為人敗,食人稼一石,當論不當?’回答是不當,但是應該賠償。”伍愛華解釋了一下這文言文內容的含義:“就是一個高度不到六尺的小甲,放自家的馬,馬吃了彆人地裡的糧食,應不應該給他用刑?”

“很多人看到這條會很驚訝,就是家裡的馬吃了彆人田裡的水稻小麥,還要判刑?”伍愛華笑了笑:“答案是要!古代很看重農業生產的,你沒看好自己的馬,這就是你的錯誤。”

“當然,這些我們都可以後麵再說,現在先說未成年人保護法,秦律對於未成年人的界定標準就是六尺,長得比六尺高,就不算未成年人了,”伍愛華舉例:“有人就會覺得,那我長得高,豈不是吃虧?要是侏儒,豈不是犯罪都不會被懲罰?”

“這點沒什麼好說的,我隻能說,你覺得的是對的。”

“按照我們的習慣,大家都默認是根據年齡來確定未成年的標準,隻要年齡達標了,彆管身高多少,都要負起責任,而如果年齡不達標,就是身高八尺,也隻能帶著小天才兒童手表去看兒科。”說著伍愛華就笑了出來:“之前要微信要到小天才兒童手表掃一掃的那群姐妹們不知道有沒有人收聽我的頻道,哈哈哈哈哈。”

一提這個話題,彈幕就成了一片歡快的海洋。

【誰懂啊,現在的孩子真的和打了激素一樣,十一二歲就有一米八了,這誰能想得到啊!】

“那可不,看著芳心萌動,但是看到手表就不敢動。”

【不敢動不敢動,誰敢動是真刑啊!】

伍愛華和彈幕的話語讓古人看得一頭霧水。

“這一米八是什麼計量單位?”唐伯虎撓頭。

“聽起來應該是超過了六尺。”祝枝山說道。

“也不知道這秦朝的六尺和我們的六尺是否一樣?”唐伯虎提議道:“不如我們好好查查看?換算一下?也看看始皇究竟長了多高。”

一米九的始皇完全不怕身高檢驗,反而對著蒙恬道:“想辦法弄明白這激素是何物,竟然讓十一二歲的少年就能超過六尺……”秦朝現在可缺人乾活了!

伍愛華又貧嘴了幾句,才回歸正題:“我們這麼劃分,是因為人的心智是根據年齡增長而增長的,所以按照年齡劃分了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製民事行為能力人,規定了他們的民事行為的有效性,又對他們的犯罪行為給予了寬宥的空間。”

“我們的劃分當然很好,但不是說秦律的劃分就不科學了。”伍愛華說著:“畢竟按照當時的生產力水平,登記準確年齡可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而且人在違法犯罪的時候,特彆是盜這種先秦時期最關注的重罪,那是需要一定身體素質的。”伍愛華解釋道:“身高很多時候就能體現一個人的攻擊力。”

“說起這一點,大家就要說了,這秦人成年的時候都超過了六尺?那他們還挺高的?”

“確實挺高的,畢竟大家都換算過,秦始皇的佩劍和曹操曹老板的身高都差不多了啊!”

伍愛華放出了秦皇繞柱的動圖,一次性傷害了兩個人。

曹操:怎麼還有我的事?你這兔子,不當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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