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t!”
街道上,蓋裡望著林克的車子遠去,一腳踢在街邊的鐵皮垃圾桶上,幾個礦泉水瓶從垃圾桶裡跳出來。
為了能混進樓裡,他花費兩百英鎊換到一身送餐員的衣服,可剛進去沒多久,林克就帶著保鏢走了,真是白忙碌一場。
“該死,來回跑了二十多層樓梯,累死我了,伯納德,還要再跟嗎?”
夏洛特背著工具包走過來,臉上流著汗,表情也很不爽。
蓋裡扶了扶眼鏡,輕歎一聲,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娛樂記者有些像是淘金的礦工,能不能發財,很多時候靠運氣。
就像他的上級約瑟夫,十多年前也隻是個小記者。
有一次下班無聊在泰晤士河邊散步,恰巧遇到戴恩娜王妃與情人在滑鐵盧橋上約會,他舉起相機輕輕摁一下,獎金五萬英鎊,現在還成了娛樂版主編。
蓋裡不甘心做一個小記者,他想要升職加薪,成為人上人,林克和艾瑪的緋聞就是個好機會。
“先休息吧,明天還有一天時間,看看情況再說。”
蓋裡擺擺手,送彆夏洛特,有些疲憊地坐進車裡。
叮鈴鈴!
手機響了起來,他拿起來一看,是小偷比格斯的電話。
“什麼事?”
“嘿嘿,你的聲音聽著真沮喪,是不是白跑了一趟?”
比格斯怪笑著問道。
“彆廢話,有話快說。”
“嘿嘿,彆那麼暴躁,告訴你一個好消息,我保證你心情會瞬間好起來.好吧,我不說廢話了,?知道半小時前我在哪嗎?我在林克的臥室裡。”
“哦?你鑽進了林克住的房間裡?”
蓋裡驚訝地道。
“當然,你彆忘了我是誰,我可是神偷比格斯,沒有我打不開的門,你猜猜我在他房間裡放了什麼?嘿嘿,是一個可以聽到他打電話的監聽器,接下來隻要他打電話,我就能聽到他的聲音,知道他所有的秘密,怎麼樣?”
比格斯興奮地說道。
蓋裡皺了皺眉頭,“私自在彆人房間裡安裝竊聽器,這是在犯罪。”
其實他剛才假扮送餐員闖進樓裡,也屬於犯罪,但比起安裝竊聽器,罪名要輕微很多。
“犯罪?!”
比格斯聲音頓時尖銳起來。
“我搶過幾次銀行,坐過七八年牢,你告訴我這是在犯罪?我比你更知道什麼是犯罪,嘿,你乾不乾,不乾我找彆人,我相信現在有很多人對我的提議感興趣。”
蓋裡歎了口氣,也確實如此,比起搶銀行,安裝竊聽器也隻是微不足道的小事。
他認真考慮了一下,決定繼續跟比格斯合作。
現在很多同行都在盯著林克,要想從林克身上挖到一些有用的東西,隻憑跟蹤恐怕不行,還需要一些非常規的辦法,甚至是法律不允許的辦法。
“好吧,比格斯,再有半小時林克大概會回到倫敦塔酒店,麻煩你盯著那邊,有什麼情況及時聯係我。”
“嘿嘿,你放心,從現在開始,我會認真聽著林克的每一句話,不過你需要先給我一些錢,我買設備,買服裝,吃喝都需要錢,我覺得2000英鎊是個合適的數字。”
比格斯說道。
“兩千?沒有,最多一千。”
“好吧,一千也可以,你什麼時候送過來?”
“等著!”
蓋裡氣惱地掛上電話,現在什麼新聞也沒有拿到,反而貼出一筆錢,他忽然覺得跟拍林克,也許不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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