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莫欺少年(2 / 2)

樓令必須說楚國軍官真會看人,猜得可真準。

原身家裡還真沒有了直係的男性長輩,祖父在“崤之戰(發生於公元前627年)”戰死,父親於一年前家中病逝,家中隻有女性長輩以及堂的兄、弟、姐、妹。

至於原身為什麼年紀不大就出征?在這個“世祿世卿”的時代,講究的就是父死子繼。

另外,該時代並不是人人都能成為正規參戰人員,起碼要有“徒”、“士”、“大夫”的身份,普通人是沒有資格進入正規編製參戰的。

有資格參戰的人,他們享受著階級帶來的特權和福利,同時也要擔負起應有的責任。

如果得到征召不納賦……,也就是參戰,小的處罰是記過,大的處罰是革除特權身份再收回封地。

同時,參戰之後等於用納賦來抵消交稅,西方稱之為血稅。

因此能夠參戰的話,沒有人會放棄,一來是保住特權,再來是可以免稅。最為現實是還有立功的機會,立功了可以升爵,或許還能得到封地的賞賜。

當然了,有那些特權和福利,參戰人員不止要自行武裝,後勤也是由自己來承擔,除非是遭遇極其特殊的情況,要不然國家一概不負責。

樓令才不會接過玉,隻是抿著嘴直勾勾盯著楚國軍官看。

在楚國能夠當上軍官?以時代背景來論,要麼是楚國公族,不然就是某個被楚國滅掉的舊國公族或貴族的後裔。

因為現在的人基本比較顯老,成年之後著實無法單憑長相來猜測年紀,隻是楚國軍官的年齡看著也不大,估計是剛剛行冠禮不久?

年輕人一般比較氣盛,楚國軍官被樓令一直盯著看就惱了,換成“雅言”數落樓令不知好歹。

樓令心裡其實覺得挺違和。

兩軍交戰的生死之地,潰兵與勝勢一方相隔五十步以上眼瞪眼?這種場景也就春秋時代能夠看到。

換作其它時代,開打又一方崩潰,勝勢一方逮著就是追殺,敗者一方投降都不一定能夠活命。

樓令還趕著找死,無法穿回去就重新投胎,無法投胎就一了百了,能殺對方就算楚國軍官不幸,舉起手裡的劍,大喝道:“戰!”

楚國軍官一個愣神,隨後就是怒容滿麵,沒有忘記呼斥周邊的楚軍士兵讓開空間,自己又向後退幾步,才對著樓令比了一個決鬥的起手式。

樓令邁步向前衝鋒,迎著同樣而來的楚國軍官,用一種以命換命的狠勁刺出手裡的劍。

如果能聽到楚國軍官的心聲,大概是在心裡破罵:臥槽!自己不要命,還想著拉我墊背,沒有絲毫禮義廉恥啊!!!

這一刻,楚國軍官是後悔嘲笑和捉弄樓令的。他認為是自己羞辱,逼得樓令進行玩命,事先又沒有想到樓令會不要命,交戰了還用捉弄小孩子的心態在對敵。

樓令胳膊被劍刮擦中了,一刹那就是:疼疼疼!

楚國軍官也被刺中,由於樓令身高的關係,刺出的利刃從下巴貫穿楚國軍官腦袋。

要說楚國軍官非要有什麼感悟的話,大概就是:下輩子對上誰都不會輕心大意了。

戰場交鋒本就沒有那麼多花裡花俏,講究的是追求一擊斃命,次之則是以傷換命。

樓令捂著受傷的胳膊,疼得嘴角一直抽搐。

“求死不得?”

“講道理,青銅劍怎麼可能一擊貫穿頭顱!”

“原身有這麼大的力氣,或者手裡的家夥是神兵利器啊?”

“然後,我特麼殺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