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從空間裡出來, 外麵一片風平浪靜,昨天殺死的那隻三階妖獸, 已經屍骨無存, 隻餘下空氣中一絲淡淡的血腥味。
他來十裡荒原已經半個月了,白天找低階妖獸打架磨煉自己, 晚上就進空間打坐修煉。現在他的修為已經從煉氣六層到了築基初期。
對了, 他的空間就是在來十裡荒原的路上, 摔了一跤,然後撿到的。空間裡麵靈氣濃鬱,幾乎凝成實質。遍地奇珍異植, 都是修真界難得一見的極品, 而且年份久遠。還有一冷一熱兩口靈泉, 空間裡與外界一比十的時間差……總之, 就是修仙文豬腳標配的那種。
原著中十裡荒原是個極其重要的副本,不過是在男主嶄露頭角之後才會到的地方。前期的成長期, 男主大多是在門派中打臉。什麼外門晉升內門啊, 十年之約啊,宗門大比啊, 反正都是男主比賽前不被人看好, 比賽後啪啪打臉的劇情,明珠覺得沒意思, 所以就沒按原著劇情走,而是提前到了十裡荒原,一邊修煉, 一邊打怪升級,順便找一找原著中屬於他的那些機緣。
不過,即便他沒有按原著中那般加入門派走劇情,但作為攜帶著豬腳光環的豬腳本尊,各路要跟他產生交集的配角,還是在命運的驅使下,來到了十裡荒原。
明珠打了一隻三角犀牛,蹲在河邊,用靈氣控製著剝皮去骨,清洗乾淨。這是他自己琢磨出的一個訓練靈力微控能力的方法。把靈力分成許多細微的絲狀,既能靈活的運用靈氣,如臂指使,又能增強神識,他練了一段時間,效果很好。
也或許是因為他本來就神識浩瀚如海的緣故,彆人他就不知道這方法有沒有用了。
他把牛皮扒下來,把肉和內臟分彆清洗乾淨,然後用水靈氣包圍住一塊牛肉,又驟然降溫,將肉冰凍起來。然後又用金靈氣化氣為刀,將牛肉切成薄薄的片。與此同時,又從空間掏出鍋,添上水,火靈氣在鍋底燒了起來。又放上自製的底料,不一會兒水開了,麻辣鮮香的味道就飄出來了。
對於明珠來說,彆人覺得廢柴的五靈根,在他眼裡簡直太有用了,簡直是居家旅行必備之良器!唔,做飯的話,用起來十分方便。
明珠把切好的牛肉卷,還有牛百葉、牛小排放進鍋裡涮,配上他在酒樓買的果酒,邊吃邊喝,彆提多滋潤了。末了,覺得都是肉不好消化,還從空間裡摘了幾把青菜,涮著吃。
他的青菜是指——空間裡那些上萬年份的靈植,修真界萬金難求、一出現能被人搶的頭破血流的極品。因為太多,他也不打算煉丹,更不可能送給彆人引人注意,所以就隻能當青菜吃了。還彆說,味道特彆鮮美。
十裡荒原被評為修真界四大險地之一,其危險程度可想而知。雖說是外圍,但同樣危機四伏。因此一般人進來,都是小心翼翼的蟄伏著,生怕一不小心卷入什麼危險中。就算藝高人膽大,也沒有明珠這樣的,在這裡大吃大喝,毫不避諱。甚至有妖獸被吸引過來,他還夾一些出來喂它們,“好好吃,吃飽了一會兒陪我乾一架!”
其態度之囂張,口氣之狂妄,簡直讓看到的人想上去揍他!
不過被他喂的那個妖獸,當真十分聽話,吃完了也不走,乖乖的在旁邊等著。四階妖獸,已經能聽懂人言。聽到那樣挑釁的話語竟然沒有發怒,當真讓人驚掉了眼珠子。
明珠吃飽喝足,一抹嘴巴,頭也不抬的對著空氣喊道,“出來,藏了這麼久出來聊會天唄。”
寧書白一驚,沒想到自己竟然被發現了。他的隱身術是從一個大乘修士洞府裡得到的,天階功法,偽裝起來連元嬰期都難以識破,沒想到竟然被一個築基期輕易發現了。他又是驚訝又是不敢置信,正打算起身,卻被一陣銀鈴般的笑聲給吸引了。
一個年歲不大,容貌俏麗的小丫頭從另一邊林子裡出來,臉上帶著可愛的笑容,身後還跟著一個黑衣墨發,神情冷酷的英俊男子。
女子吸了吸鼻子,稱讚道,“好香啊,我們離老遠就聞見了,看你吃的香,就沒好意思打擾。我叫容鈴兒,這是我哥容華。”
原來是容家人,不過容家遠在萬裡之遙的西洲,怎麼會跑到東洲來?寧書白暗暗想著。
明珠看著容鈴兒頭頂鮮紅的穿書者三個字,以及容華頭頂的小弟容華,不由笑了一聲,“如不嫌棄,可以坐下來一起吃啊。”原著中,容鈴兒進了林青川的後宮,容華成了林青川的追隨者,也就是小弟。都是“熟人”呢。
容鈴兒立馬道,“不嫌棄不嫌棄,”然後拉著容華迅速坐在了鍋子的另一邊。
寧書白有些懊惱,不知道現在出去假裝路過順便蹭個飯還來不來得及?
這麼思考的功夫,底下做飯超好吃的那位小哥又拿出兩盤牛肉來,容鈴兒已經迫不及待的出來了。連容華那個傳說中冷酷無情的大冰塊,也毫不矜持吃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