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5 章 放汝母屁!以陰溝鼠比,辱鼠也!披俠皮,謀私利,蠹蟲也!猶不可稱真小人也!(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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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始皇陛下先前所說,案件所謂的隱情,無關緊要。

因為主謀是誰,不必多審,就知道是六國遺賊。之後要做的就是抓住所有凶犯,明正典刑。

李斯帶回鹹陽受審的三十名案件可疑人員,將近半數與此案關係不大。

對人許下過懲罰真凶的承諾,廷尉李斯主持廷審時,周邈也去旁聽了。

可現實畢竟不是戲劇,起承轉合,節奏起伏,精彩紛呈。

問審也不是公案小說或探案劇,驚堂木一拍,人證上堂、物證呈遞,案情水落石出。

當堂宣判,狗頭鍘抬上來,人頭咕嚕嚕滾落!

周邈旁聽過程中,發現和他看的公案小說、死亡小學生、偵探劇等等,都不一樣。

一點都不懸疑。

三日前在現場,一副生死無畏,表情死寂的凶犯二人。

到了鹹陽的章台宮,跪伏在始皇帝嬴政階下,那股子傲氣與勇氣儘都沒了。

問什麼答什麼,知無不言、言無不儘。

周邈還以為,這凶犯二人,會類似於是兩個訓練有素的死士。

背後有主人元凶指使,被捉住當場就能咬舌或服毒自儘,再不濟也絕不會透露半個字。

結果並不是。

“……原是魏國遊俠,遊走山河、無處不去,後魏國滅,無處可去,隻得落腳巨野澤打魚為生。”

哦,曾是流竄問題人員,遭遇嚴打整治,後來落了個賊窩。

說來巨野澤,還是梁山泊的前身呢。

至於打魚為生?

以他們滅人滿門的心狠手辣作風,誰信誰傻!

“……巫蠱之術是曾遊走楚地時,從當地山民處學來。”

“……因陳年宿怨,又見二人應召成為役夫,發家致富,頗感不公,心生嫉恨,一時衝動,便生出奪回之心。”

哈。

不公?自己成為打家劫舍的強盜,不為良民,不符合資格,說什麼不公?

誰不公?大秦不公,仙使不公,征召役夫名額不公?

反正就是‘我沒錯,錯的是這個世界!’,對吧?

還一時衝動,呸!

衝動得滅人滿門?

衝動得殺人後,還能剝衣服,剃頭發,畫滿‘符文’?

奪回?那原來是屬於你的嗎,就奪回!?

“砰!”

周邈一個陶碗砸過去,準頭不錯地正好砸到一個凶犯額頭!

沒有戲劇性地頭破血流,卻也立即紅腫起來,可以預見會冒起一個青紫大包。

“放你阿母的屁!說你像陰溝裡的老鼠,醃臢陰暗,那都是侮辱了老鼠!

固然有真正仁愛大義的遊俠,但你們真正就是打家劫舍的惡棍,你們就是害群之馬,湯裡的老鼠屎!”

“扯一張遊俠的皮披上,你就是正義的了?自詡一腔俠義,其實不過是為私利的蠢惡蠹蟲!”

“如果你能像三日前一樣硬氣,真無畏生死,雖然陰暗狠毒,我還讚你們一句真小人!哈,結果就是這麼兩個東西!”

然而就是這麼兩個東西,卻犯下如此大命案。

人性之惡,簡單直白的赤裸裸,沒有什麼陰謀詭計,就是純粹的惡。

“還遮遮掩掩,有本事倒是把心中不滿都說出來啊,屁本事都沒有!”

“砰!”

周邈公平地狠狠砸了另一個凶犯的額頭。

“一人砸一個包,公平了吧?”

大秦君臣:……雖然但是,仙使準頭不錯?

……

“咳咳!”李斯掩飾咳嗽一聲,提醒道:

“仙使,你常說的形象,注意形象。”

“屁的形象!我是仙使,不是仙人!是肉體凡胎的人!”

周邈指著殿中跪伏的兩名凶犯,“就這種汙穢臟物,不罵不解恨!”

李斯:論罵人,仙使是有點本事的。

周邈現在主打就是一個發瘋文學!

“史官,來來!寫上寫上!就寫——”

【二十七年,東郡起巫蠱禍亂,濟水橋砌屍,滅二戶八人。

受審鹹陽,始皇帝政與仙使邈會審,眾臣齊聚。

凶犯狡詭。仙使邈因大怒,斥凶曰:放汝母屁!以陰溝鼠比,辱鼠也!披俠皮,謀私利,蠹蟲也!猶不可稱真小人也!

令史官記言,遵之。仙使邈再斥曰:爾等糞池蛆蟲,本使當助爾遺臭萬年!

凶犯有二,東郡乘丘人,巨野澤中強盜者……

——摘自《秦書·仙使邈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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