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在哥譚,最好彆惹兩種人(1 / 2)

夜幕將近,華光初醒,獅頭造型的羅馬賭場也緩緩張開了血盆大口。

各色賓客出入,香肩美臀、款款紳士,望著那些在燈光中閃耀的首飾名表,站得腰酸背痛的秦威想起了一句歌詞。

那年十八母校舞會,站著如嘍囉。

隻不過他現在不是像嘍囉,他就是。

“威,放輕鬆一點!咱們又不是來站崗的。”

奧斯瓦爾德不知從哪拿了兩杯香檳,遞了一杯給秦威。

他的快樂真的很簡單,隻要身旁路過一位美婦,就能興奮地挑起眉頭。

“彆看這些人穿得昂貴就理所當然認為我們要服侍他們,其實大家乾的勾當都差不多,甚至這些家夥手裡的鮮血可能比我們還多。”

奧斯瓦爾德舔了一口香檳。

“糾正一下,是比‘我’多,畢竟你可是個如耶穌般的大好人啊!”

“必要時我會殺人。”秦威有些不滿對方揶揄的語氣,反駁道。

“必要的時候?你根本不知道什麼是必要的時候。”奧斯瓦爾德展眉一笑,“眾所周知,哥譚有兩類人最好不要惹,可如果你一定要惹的話,那就要抱著殺死他的決心。”

“第一類就是醉漢。”

秦威對此深有感觸。

他的父親就是個酒鬼,每次隻要喝點逼酒就他媽下手不知輕重,小時候打不過父親隻能忍耐,直到十七歲那次忍無可忍飛起一腳把糟老頭子踹進了ICU躺了一個星期,這狗東西才知道“收斂”二字怎麼寫。

聽了秦威的故事,奧斯瓦爾德笑得前仰後合。

“某種意義上來說,你可比我凶悍多了!如果再給我人生重來一次的機會,我一定效仿你給那混蛋兩腳。”

“所以呢,最好不要惹的第二類人?”秦威不想再談論父親,主動岔開話題。

誰知說到這奧斯瓦爾德的臉陰沉了下來,仰著脖子灌了一大口酒,又狠狠抹了一把唇角。

“準確來說是一個人,紅頭罩幫的前任首領。他是個正兒八經的瘋子,明知被羅馬人通緝還敢喬裝打扮隻身潛入法爾科內先生的住宅。”

“他沒死嗎?”

“他的身上纏滿了遙控炸彈,又控製了法爾科內先生,根本沒人敢動手。”

秦威若有所思,他總覺得奧斯瓦爾德口中的這個家夥像極了某位知名反派。

“後來呢?”

“他挾持了法爾科內先生驅車逃離,最後在北港發現了遺棄的車輛,和完好無損的法爾科內先生。”

“完好無損?那他乾什麼要綁人。”

“或許是為了好玩吧,瘋子的想法我們最好不要猜測。法爾科內先生雖然完好無損,但卻被瘋子套上了炸彈背心。”

“炸彈背心的插銷被一根細繩連接著車門把手,當馬羅尼先生趕到打開車門時五分鐘的倒計時就開始了。”

“這時瘋子的電話打了過來,他告訴馬羅尼先生,如果想救BOSS必須砍斷自己左手,當然也可以什麼都不做等著炸彈爆炸,這樣他就能順理成章地登上羅馬帝國的王座。”

故事到這。秦威基本確定對方就是小醜。

“我猜馬羅尼選擇見死不救,結果炸彈是假的。”

基於小醜的性格,秦威得出了這一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