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卷土重來的大妖怪朧月!(1 / 2)

狡猾,迅龍的的代名詞。

作為一種對生存環境要求苛刻的物種,迅龍進化出了極高的智商。

長期生活在密林裡,迅龍原本類似於雙足飛龍的身體開始慢慢變化,它們的翼尖在千萬年裡演變成了爪狀,在地麵時便充當前腳從而攀爬或進行攻擊。如果樹木等掩體不足就無法高效的捕獵,這時它們會產生一種其他物種前所未聞的行為。

食物充足的獵場多數已經被強大的龍種占據,迅龍會憑借自己能夠減少聲音的皮毛,慢慢的追蹤這個獵場的主人,直到完全掌握其捕食地點和生活規律,就可以利用原主人休息的空檔在它的領地內捕食。

而一旦原主人死亡,迅龍會立刻霸占領地,開始在白天捕獵甚至集體獵殺。

日暮朧月雖然隸屬迅龍科,但他是相當罕見的進化出了其他才能的“稀少種”,月迅龍和迅龍的生態位差的可不是一點半點。

他不必過躲躲藏藏的生活,因為他是霸主,是食物鏈的最高位。

然而這並不代表朧月完全依憑武力行事,作為霸主,他依然繼承了迅龍科的優秀頭腦。

當戈薇在第二天穿越食骨之井的時候,甚至都沒有發現尾隨在後的獵手。

這就要說到月迅龍的特殊性了。

除了高智商,迅龍往往會因為適應環境而改變體色,比如生活在雨林的亞種綠迅龍。

而月迅龍,走在了所有迅龍科的前端。

在環境日益艱難的情況下,月迅龍進化出了擬態隱身的能力,再加上超高速的機動,速度快到會讓人誤以為是瞬移,因此而被得名為“不可視的迅龍”。

龍曆院曾經研究過這種奇妙的隱身能力,最終得出的結果是月迅龍身上的鱗片構造類似於納米晶體,可以通過生物電信號刺激表體變色,精密到能夠自如調整鱗片的折射率與反射率。除此之外,再沒有更深奧的研究了。

光是追蹤一頭月迅龍就要耗費數年的時間,獲取皮毛鱗片更是要祈求上天保佑,死於其口中的獵人不計其數,因為戰損太過恐怖,龍曆院最終停止了這種自斷臂膀的行為。

戈薇剛剛踩上戰國井底的時候,日暮朧月早就帶著兩把刀躍出了食骨井,過程比眨眼還要快。

饒是戈薇擁有龐大的靈力,可以輕鬆看到隱蔽的妖怪,可還是無法捕捉到朧月迅猛到極致而且還隱著形的身影。

“這味道……怎麼有一股肉食動物的腥氣?”

銀發紅衣的少年早早的在井邊等待,單手扛起了戈薇帶來的自行車。

“誒?有嗎?”戈薇嗅了嗅,隻聞到身上沐浴露的清香味道。

少年動了動自己頭頂的狗耳朵,一臉不爽:“不會是你身上的吧,味道衝死了,我都要被熏吐了。”

“你這麼說對女孩子很失禮的啊犬夜叉!”戈薇怒道。

“被什麼妖怪給盯上了吧,還真是麻煩。”名為犬夜叉的少年冷哼,警惕的環視起了四周。

躲在不遠處樹冠上的日暮朧月有些驚訝。

這個一看就是妖怪的犬夜叉,嗅覺竟然如此靈敏,再加上頭上的狗耳朵,不會是犬妖吧?

要說獸耳這東西,朧月也有,但他那個不是真正的耳朵,而是覆蓋絨毛的角質尖刺,硬要說的話也可以稱之為龍角,堅硬豎直,外黑內紅,在原型下獸耳內側的紅色皮毛會一直延伸到眼窩。

可這少年的是真的耳朵!

毛茸茸圓乎乎,裡麵還粉嫩嫩的。

總覺得這隻小狗有點眼熟。

看起來和當初跟他打了一架的大白狗一家好像啊。

不光朧月覺得犬夜叉眼熟,犬夜叉也覺得這味道熟悉,帶著一絲童年陰影的感覺……

朧月一直在樹冠上等到二人離開,這才將懷裡的狐之助和刀劍放下,讓兩位可以寄宿在本體內的付喪神顯現身影。

這犬妖的嗅覺太強,在尚未明晰敵人實力之前,朧月不敢輕舉妄動。

他身為龍類妖怪,身上難免帶著妖氣和屬於大型猛獸的信息素,而付喪神,沒有這些帶著危險信號的味道。

“藥研,又要拜托你了。”朧月道,“長著一副無害的樣子,還真是便利啊。”

藥研:“謹遵大將吩咐。”

加州清光羨慕的看著藥研道:“啊啊,好嫉妒啊,主上也多使用使用我嘛。”

朧月對自家刀劍的撒嬌無力抵抗:“很快就輪到你出場了,清光。”

幾分鐘後,楓婆婆就再次迎來了一個“來自現代的客人”。

戈薇和犬夜叉也因為這個變故,目前正處於吵架階段。

經過朧月的授意,藥研稱自己看到戈薇跳進井裡,害怕她有危險才跟著跳進去,沒想到卻意外來到了這個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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