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科基今年二十八歲了,他在街頭混了將近二十年,那可真是老江湖了。
然而他長得很嫩,就是那種看上去很好說話、很好欺負的長相,加上身材矮小,沒有什麼震懾力,所以這些年一直都沒有混出頭。
這讓他非常的惱火!
他覺得自己雄才大略,應該能成為自由城黑暗中的一號大人物,吃香喝辣、美女香車,然而事與願違。他不光沒成大人物,還經常被一些初來乍到的新人混混收拾。
雖然他經常齜牙咧嘴極力的裝作凶惡,甚至為此範了幾次重傷害的罪名,但是還是很難闖出自己的名頭。
他非常的懊惱,覺得這個世界真的是錯了。這個世界需要改變!
……
薩莫是一個出生在中產家庭的男孩,今年19歲,上了大學。
他算是阿美那種少有的好孩子,之前一直在比較古板嚴肅的中學上學,所以並沒有染上那些社會上的惡習,或者被所謂的思潮所影響。
但是高中畢業之後,他離開家鄉父母,來到了加利福尼亞大學。
到了這裡,他才一下子感覺到了自己好像和這個世界格格不入。
這世界並非是自己在之前教會學校中接觸到的那樣,它就是、就是那種……很複雜的那種,你懂吧?很多事情光是聽說就讓自己瞠目結舌,但彆人卻習以為常。
或許父親說的對,自己不應該離開家。
這天他被叫去聚會,然後喝多了,所以告彆了自己的童子身。
19歲的童身這在阿美是少有的,不過畢竟是清教徒的大本營,保守家庭還是很多的。薩莫的家庭就是其中之一,從小管教就很嚴。在他的認知中,這種事隻有在新婚夜和自己的親自才能做。
結果這一夜之後,薩莫長大了,真正的成為了大人了。
他被三個,沒錯三個學姐引導走進了大人的世界,然後他開始迷茫,開始反思。
……
泰迪是一個混血黑,從小不知道父親是誰,母親也在他十五歲的時候將他趕出來自立,所以一直在芝加哥的街頭廝混。
說他是幫派分子吧,夠不上,但絕對不是個正經人。
他最喜歡的就是有錢的時候,到酒吧、KTV和舞廳之中撩妹,然後一起沒羞沒臊~
實在沒錢的時候,自己街區那些四十來歲肥大屁股的黑色半掩門子他也能接受。總之不能沒有生~生活!從某種角度來說,他還是很有特長的~
有過一位醫生說他這是什麼癮來著,他也不在乎,甚至引以為豪。
但是最近,他有點慌了。
他睡了當地一個著名混混的女人之一,本來沒什麼事的,結果恰巧被堵在屋裡。雖然最後憑借著祖傳的運動天賦跳窗逃走了,但是那混混發話了,要給他牛子牽走。
這哪能行啊!泰迪就算是死,也絕對舍不得自己的牛。沒有了牛,或者還有什麼意思?
但是就在他要逃離家鄉之前,又忍不住廝混了一番。結果這次更狠,那女的是當地警長的情婦。
這下算是黑白兩道通吃了!他不得不踏上了背井離鄉的亡命之途。
……
阿拉斯是個外地土老帽,剛從阿拉斯加的冰天雪地中來到華盛頓州。
這裡雖然是距離阿拉斯加最近的州,氣候相差不大,但社會環境卻大相徑庭。
在阿拉斯加,阿拉斯靠著力氣、勇氣和堅韌不拔,在冰天雪地中捕魚、打獵、伐樹,養活自己和家人。
但現在,他在這個國家的首府,最為繁華之地卻無事可做,甚至要流落街頭,和一些拾荒者一起翻垃圾桶討生活。
在這裡力量、勇氣和堅韌不拔仿佛喪失了它們的價值和美德,變得一文不值,甚至會被人嘲笑。
他不甘心,他要賺大錢,家裡人還在等著他呢,他不能在這裡討飯!
……
杜賓是個黑市拳手,兼職給夜場當保鏢。雖然打拳凶狠,不顧痛苦,可一直也沒能有所起色。甚至被朋友說自己是木頭腦袋,竟然敢讓老板輸錢。
他看著夜場燈紅酒綠中摟抱在一起的男女,耳邊充斥了嬉笑、浪叫和刺耳的音樂。
他不懂台上那搖滾歌手瘋狂的嘶吼是什麼意思,他隻覺得如果要動手的話,自己可以徒手殺死這裡任何一個人。
但是我何時能報仇呢?他經常問自己。
他的仇人,那個因為地產拆遷而害死他父母的黑幫大佬,經常來這個場子玩,但是身邊保鏢眾多。貿然衝上去隻會被打成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