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鮑伯傳記(2 / 2)

無數個日日夜夜,格林·漢姆就隻能借助著昏暗的燈光,尋求知識的慰藉。

李查德可以看出,儘管條件艱苦,但休息室中的書籍,都被保存得很好。

這些書籍的存在使得這休息室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休憩之地,還是靈魂得以短暫旅行的避風港。

又觀察了一會兒,確認房間大致安全,李查德才推開門走進休息室。

他走到了書架前,好奇地查看書架上的書籍。

《和平的讚歌》《萬族爭霸》

《最初的混沌》《亞沙英雄起源》

《遠古神靈錄·十古神》

《天外有天,天外還有天,諸神戰場與虛空之謎》

《離經叛道的陰謀家與他的小嬌妻——山德魯和維德尼娜》

“嗯?”看到書架上的書籍,李查德微微有些驚訝。

矮人格林·漢姆看的這些書,大部分都是記載著【七龍紀元】甚至【六龍紀元】之前曆史的曆史書籍和曆史小說。

而且絕大多數都是遠古時期,也就是距今大約 8000~10000年前的事情。

亞沙世界經曆過三次幾乎滅世又重獲新生,無數的種族在災難中沉浮興旺,輪轉不休。

那些久遠的過去,早就已經如時間的塵埃一般破碎在曆史的長河之中,連這些記載曆史書,都變得真假難分。

比如,有很多本那個時期的曆史書籍,都不約而同地記載著亞沙世界存在過一種名為獅鷲人的生物——這種生物有著人類的身體和獅鷲的腦袋,可以飛行,戰鬥力強悍,擅長使用弩箭。

可考古界挖穿了地層,都找不到獅鷲人曾經存在過的化石證據。

正因如此,格林·漢姆看的這些書,通常都被歸為【遠古代曆史書籍】,研究價值不高,屬於研究人員很少的【小眾】曆史。

就在這時,李查德注意到,格林·漢姆書桌上,正放著一本攤開來的書籍,書籍上還壓著一塊黑色的石頭作為書簽。

“嗯?這是?”

李查德本來不想動這本書的,可他眼尖地看到了那本書籍側麵的書名。

《魔法主宰·大巫師鮑伯傳記》

“鮑伯?”李查德精神一振。

“馬希爾常任要給我的那個【勇士陵墓】裡埋葬的,不就是大巫師鮑伯嗎?”

李查德不由自主地坐了下來,翻閱起這本書。

《魔法主宰·大巫師鮑伯傳記》並不厚,文字非常簡練,李查德很快就看完了。

它講述的是,在【六龍紀元】時期有一位名叫【鮑伯】的大巫師,他戰勝了5個同級彆的對手,收集齊神器【大巫師之杖】的故事。

李查德注意到,在這本書的末尾,也就是被書簽壓著的地方,寫著這麼一段話:

【在第五位大巫師被擊敗後,大巫師鮑伯擁有了所有五件魔法領域的至高寶物,並將其合成了神器【大巫師之杖】。

擁有了【大巫師之杖】的鮑伯,幾乎成為魔法的主宰。敵人一切對魔法的免疫、閃避、抵抗、反射終會被無效。

他也完全不再需要魔法書進行施法,魔法幾乎成為他的本能——他無需吟唱,無需構造魔法陣,心念起,便能釋放魔法。

帶著神器的大巫師鮑伯與其他所有在史書中有過記載的史詩英雄一樣,毅然地奔赴了位於天空之上的諸神戰場,並於兩年後,在與XX(模糊不清)的對抗中犧牲。

鮑伯用最後的法力傳送回了亞沙世界,化為勇士陵墓,伴隨著他一同回來的,還有鮑伯大巫師給整個亞沙的忠告:

諸神戰場有變,未到半神巔峰,不可踏入諸神戰場。

從此之後,諸神戰場徹底封閉,不再主動接引亞沙生靈。

那些從亞沙世界前往諸神戰場的先賢,也全都與亞沙世界失去了聯係,再無音訊。

鮑伯大巫師僅用一百一十五年便成為半神,驚才絕豔。

可他依然為了亞沙世界犧牲在了諸神戰場上。

在他之前,自他之後,都有無數先賢,前赴後繼趕往諸神戰場,對抗天外大敵,這才換來了亞沙世界如今的安寧。

居安思危,不可忘戰。

後世生靈,應謹記先賢犧牲,砥礪向前,奮鬥不休,似新生驕陽,自強不息。

——杜蘭·希爾】

“諸神戰場……神靈對抗天外之敵的終末之地。

亞沙世界的最終防線,無儘英靈的最終歸宿。”

李查得的目光閃爍。

“最重要的是,神器【大巫師之杖】。

擁有了【大巫師之杖】的鮑伯,幾乎成為魔法的主宰,他完全不再需要魔法書進行施法,魔法幾乎成為他的本能。

嘶,難道說,有了【大巫師之杖】就可以不需要魔法書進行施法了?這才是馬希爾常任想讓我給勇士陵墓當守陵人的真正原因?

馬希爾常任的家族找了那麼多次的大巫師之杖,他們都找不到,讓我找,是不是有些太高看我了?

還有,為什麼這裡正好會放著大巫師鮑伯的傳記?這是巧合,還是馬希爾常任特意安排的?”

正當李查德想得入神時,他的背後,忽然傳來了推門的聲音。

“嘎吱——”

李查德連忙回過頭,一眼便看到了站在自己身後的矮人。

這個矮人身高不足一米五,他的皮膚呈現出一種健康的古銅色,肌肉結實有力,一眼看上去,就知道他絕對不缺少力量。

他的頭發是一頭濃密的黑發,每一根都很粗壯,被梳理得整齊而光滑。

他的白胡須比頭發更加粗獷,所有胡須都被他修剪得乾淨利落,充滿力量感。

他的眉毛濃密而有力,下麵是一雙深邃的黑色眼睛,閃爍著智慧和堅毅的光芒。

他矮小,但十分健壯,一看就是個矮人硬漢。

隻是,他的衣著有些奇怪。

他上身穿著一件有些破舊的粉紅色的睡衣,這件睡衣臟兮兮的,像是很多年沒有洗過,上麵可愛的卡通動物圖案都被汙泥覆蓋,就好像是從哪個橋洞裡撿來的一樣。

在他的腳上,還穿著一雙與睡衣相配的粉紅色小兔棉拖,拖鞋上的兔子頭破了洞,矮人的大拇指腳趾頭從洞裡鑽了出來。

那矮人看到李查德,臉上逐漸堆起了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