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發錯分卷了所以隨便寫點什麼?(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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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個字了家人們,勝利就在眼前!

要不稍微透露一下第三卷內容?

第三卷複活了一個人,你們絕對想不到是誰,我先賣個關子。有的人很討厭他,但是我說過所有人都活著,所以他得活。

撇開他那個令人感到有些哭笑不得的理想來說,這人的人設還算行。

其實這人的存在對於整個故事線來說還是相當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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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本書寫到這邊已經有點累了。一旦斷更超過半個月一次,以後就絕對不會想繼續寫。

難怪那麼多文野的同人最後都斷更了。

挺佩服那位寫了一百多萬字的作者。雖然沒多少書評,給的流量也不是很多,但是他能堅持到一百多萬字本身就值得尊敬。

經常聽人說寫書寫了兩三年依舊慘淡,因此退出作家行列的人不勝枚舉。

有多少人在發文之前說什麼“我自己寫給自己”,發文之後慢慢就成了“都沒人看,不寫了”。

能開始動筆的人很多,能寫完的寥寥。

我也不知道我自己究竟能堅持寫多久,寫幾本,寫多少萬字。

不是很想摳那種流行的爽文骨架寫快餐文,我這人又喜歡糾結又懶,寫文對於我來說簡直太痛苦了。

但是不寫又難受。

就是這麼個情況,我才會斷斷續續寫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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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恐所以不喜歡出門。

那隻能打遊戲畫畫寫小說了。

社會邊緣人士。

其實這個社會裡的人多多少少有點精神病,隻不過有的人嚴重一點會危害到社會,所以進了精神病醫院;有的人隻是因此內耗,不會傷人也不會傷己,所以他們好好在外麵呆著。

字數到了,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