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議大事(1 / 2)

最關鍵的是,陳英是在給廠子采購糧食,一切都是合法的。就算有人舉報或者有人來查,也不怕。

心裡藏了事,陳英蹬自行車都有勁了,隻用了平時三分之二的時間就騎回了村子裡。

這次陳青沒有直接回家,而是但支書家,姐夫正好在家,可以商量一下這件事。

王佳楠隻猶豫了一下就拍板定下:“這事可以做,一個月三十斤肉而已,不多。”

陳英卻覺得這事不行,皺眉道::“說的好聽,就算你能弄到三十斤肉,那三百斤糧食怎麼辦?說是三百斤糧食,我月月都交三百斤菜,廠裡能乾麼?”

“總要有人交菜,讓彆人多交點糧食不就得了。你隻要把肉供應得上,廠裡上上下下都不會有意見的。”陳青喝了口水,給陳英出主意:

“至於肉,山上雖然沒有野豬哪種大牲畜,但野雞兔子也不少,找個地方,圈起來,讓它們在裡麵自由繁殖,肉不就有了麼。”

陳英神色一厲,猛地訓斥道:“可彆胡說!那是資本主義,那是挖社會主義牆角豐富自己的腰包,咋能乾那事,就是說也不行說。”

這也太謹慎了吧,怎麼好像被這個年代的事情嚇的腦筋都不會轉彎了呢。

“姐,你聽我說啊!”陳青歎了口氣,湊近一些,一句一句慢慢的跟陳英解釋。

“第一,咱們村是不是向來有個不成文的規矩,山上的東西,誰打到的誰就拿回家吃了。”

“第二,廠裡是不是給你條子和介紹信,允許你到附近農村購買或者兌換糧食肉蛋類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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