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千予喜歡跟朋友一起相約在家裡喝酒,於是規劃著,等朋友來了,可以住在裡麵。
她臥室也有一個寬敞的陽台,春日的風很舒服,她就買了一張小餐桌,把陽台作為了自己的室外餐廳,夕陽西下,伴著萬家燈火下酒的日子,很是愜意。
陽台沒封,扒著圍欄探身往下看,可以直接看到喬邑房間的陽台。他陽台上空蕩蕩的什麼都沒放,一看就沒什麼生活情趣。
房子雖然很大,但章千予嚴格按照合租不成文的規矩居住,隻要不屬於自己的地方,絕對不會去亂逛。所以她的活動範圍隻在二樓廚房和三樓臥室。
瑞姐直接稱呼她“千予”,叫喬邑也是直接叫“小邑”。聽她說,在喬邑小時候,她就照顧他了,一直到這麼大,已經像是家人一樣。瑞姐給小孩買房的時候,喬邑還讚助了些。
章千予剛住進來,瑞姐就加了她的微信,讓她有事直接找她。起初還說要給章千予做飯,但章千予覺得這不在合同範圍裡,就拒絕了,還是自己做飯自己吃。
瑞姐也沒多說什麼,帶著章千予錄了門鎖指紋,就萬事隨她。
章千予本著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原則,既不亂打聽,也不多麻煩彆人。聽說瑞姐全名叫韓瑞,就自動代入她是HR。默認家裡一個老板一個HR,回到家就進入兼職狀態。
雖說是兼職,但她已經一周沒見過老板,也沒接到任何“工作”了。
喬邑家離公司不遠,章千予的交通工具從地鐵變成了共享單車。為了防止小區門衛起疑,還特意出了小區幾十米之後,再去掃共享單車。
下班後,她照例去菜市場買菜,在二樓小廚房做好之後,端到自己房間吃。哪怕有時候吃飯時間跟喬邑的飯點撞了,也不會跟喬邑共進晚餐。因為在她看來,HR是服務於老板的,不是服務於她的。
有時候晚上跟朋友出去玩不回家,就按照請假格式,跟瑞姐打聲招呼。所以就算跟喬邑住在同一屋簷下,還是跟原來兩人在公司做同事的時候一樣,沒什麼機會見到,也沒什麼交流。
既然兼職沒有工作,章千予就想著出去玩。
三月份,陽光明媚,萬物複蘇,處處充滿生命力的時候,肯定要出去玩。
聽說濱江大道的櫻花開得很漂亮,章千予準備去看看。櫻花那麼美,肯定要拍美美的照片。而章千予的最佳攝影搭子,就是林可可。
一大早,章千予給林可可打去電話:“可兒,走啊,去濱江citywalk。看櫻花雨。”
林可可聲音沙啞,含含糊糊地說:“不去,喝了個通宵,頭疼。”
“你怎麼又宿醉?身體……”章千予話還沒說完,就聽到電話裡傳來一個男人的聲音:“誰啊?寶貝。”章千予一下就警惕起來,帶了點責備,問:“你不會又帶陌生男人回家了吧?”
“沒帶回家,在酒店呢。”林可可說著打了個哈欠。
“這是重點嗎?”章千予嚷嚷,“外麵那些野男人,不乾不淨的……”
“什麼啊,不是!”林可可嚷嚷著打斷章千予,“你彆瞎說!”
這模棱兩可,極力掩蓋的話,讓章千予嗅到了一股對麵男人不簡單的味道。於是問:“不會是你那個月亮哥吧?”
閨蜜之間,對曖昧對象都有專屬代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