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加上畢竟是買進來的妻子,感情也沒有多深,張發財也深怕有一天這李蘭給自己帶了綠帽,或是卷了錢逃了之類的。所以這才使了些手段讓她懷了孕並生下了一個女兒,想借此綁住她。
這一招的確使有用的。生了女兒之後,李蘭對他的不滿的確是少了許多,態度也和善了。張發財對此也挺滿意的,女兒多好啊,又不用和他那寶貝兒子搶家產,要是長得漂亮,長大了嫁出去還能收一筆彩禮錢。要是再運氣好一點,沒準兒還能傍個大官的兒子什麼的。
有著這樣的親家,到時候他還用著愁賺不到錢嗎?
張發財想得美滋滋,隻是他卻忘了,自己的兒子是一個多麼心胸狹隘的人,竟在某一天氣上心頭把那小嬰兒扔進了湖裡。
起初知道這件事的時候,張發財還是有些不高興的,畢竟這小女孩現在可以幫她攏住李蘭,長大後還能幫他賺回彩禮,多好的買賣啊,可不能就這樣糟踐了。抱著這樣的想法,他在最開始的時候還是忍不住斥責了自己兒子幾句。隻是這畢竟是自己兒子嘛,命根子,寶貝疙瘩,傳宗接代的唯一香火,他怎麼可能舍得了下狠手懲罰。
結果李蘭卻因此不滿了,說要不是發現的及時嬰兒早就該沒命了,又說一歲大的嬰兒都能下手,可想而知他兒子德行究竟惡劣到什麼地步了,硬是逼著張發財要狠狠地懲罰兒子一番。
對於此,張發財自然是一百個不願意的。
那可是他唯一的兒子,要是懲罰時不小心出了什麼事端讓兒子受了傷,或者是懲罰太重以致於讓兒子和他離了心,那他的香火可不就是相當於斷了嘛。
他可不願意!
張發財一直沒答應,甚至還因此對一直要求懲罰的李蘭有了諸多不滿,兩人的關係也因此越變越僵。等到後來,那女兒因為落了水後體質也變差了,又要一直吃藥,女兒太小,很多藥用不了,用得了的又都比較貴。哪怕張家還算有錢,但張發財還是越發地不滿了:張家的錢可都是留給他的寶貝兒子的,花在一個買來的女人生的賠錢貨女兒身上像什麼樣子!
兩人因為這事再次吵了一架。
那個時候張發財便已經很看不慣李蘭了。再後來,等他去了店鋪後,發現店鋪夥計居然更聽李蘭的話而不是他的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