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廠他的辦公室和工作間都還不能使用,再一個,這裡轉讓出去也需要時間,張梁打算等轉讓出去再搬。
反正已經交了一年的房租,加上轉讓費四十多萬塊錢,閒著也是閒著。
他可不想去新廠的廠房裡和趙建波他們一塊。
廠房很寬敞,可是因為有回聲,噪音也比這裡要大的多,他去了也不用工作了,光噪音就能把他所有的思路殺死。
“搬到新廠,這些機械可就不夠用了……”五姐夫怕張梁忘了,特意提醒了一句。
“新木工機械,這幾天就到,耽誤不了事……”
張梁正和五姐夫說話,門外來了幾個警察。
“哪位是張梁?”其中一位警察問道。
“我是,你們是?”
“我們是高新區派出所的!鄒誌彬告你傷人,請你跟我們走一趟,配合調查!”剛才問話的警察,很客氣的對張梁說道。
那天鄒文凱家裡,就是他出的警,自然清楚張梁和陳總的關係。
另外一個,能在鄒老家裡走,把鄒老的兒子打進醫院,還逼著鄒老和解,這樣的人物,由不得他不客氣。
警察是不怕張梁有什麼背景,可是不怕事,不代表就要去惹事。
“那件事不是已經達成和解了嗎?”張梁一愣。
“達成和解的是鄒老,不是鄒誌彬。
鄒誌彬作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他可以主張自己的權利。”警察客氣的解釋道。
張梁也聽明白了,鄒誌彬這是咽不下這口氣,對於鄒文凱的和解不滿意,自己能夠開口說話後,也不管鄒文凱已經和張梁的和解,直接到派出所主張自己的權利。
張梁暗歎,還真是坑爹的貨。
“我打個電話可以嗎?”張梁笑著問道。
“可以!”
張梁這又不是什麼嚴重的刑事案件,隻是個打架,致人輕傷。
張梁不逃跑,不反抗的話,不用限製他的自由,更不會不然他打電話。
張梁打電話不是找關係,而是打給鄒文凱。
“鄒老,是我,張梁!”
“東西已經給你了,你還打電話乾嘛?我說了,我就剩下四件了,其他的都賣了!
你要是不滿意,願意揭發,就去揭發好了!”鄒文凱以為張梁不滿足自己退給他四件木雕擺件,打電話是繼續討要,所以一接通電話,就是一通狂噴。
“鄒老,你彆激動,我也不想逼你,現在是你兒子不肯罷休!
他去派出所告我傷人,現在派出所的同誌就在我這裡!
這事你看著怎麼辦?”張梁也不急,等鄒文凱噴完,才開口說道。
意思就是告訴鄒文凱,現在不是我要揭發你,是你兒子把你往死裡坑。
反正隻要我去了派出所,我就把所有的事都說出來,彆怪我不講道義,一切都是你兒子惹得禍。
“……”
鄒文凱鬱悶的要死,怎麼攤上這麼一個敗家玩意。
要不是為了他,自己至於撕破臉,和張梁鬨成這個樣嗎?
掛了張梁的電話,鄒文凱坐在沙發上喘息了半天,才緩過勁來。
拿起電話,撥通鄒誌彬的電話,“你在哪兒呢?立馬給我死過來!今天不來,明天就等著給我發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