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和平的背影(2 / 2)

那個視頻裡播放的好像是南亞某個地區大國,一幫子穿著拖鞋的武裝人員正在對幾棟樓傾瀉火力,然後就是一個看起來像指揮官的拖鞋佬拿著一個國產對講機指揮榴彈炮的發射,最後是一張定格住的照片——一個模樣古怪的人形物體從煙霧裡衝出來,氣流順勢在他背後將灰塵拉長。也不知道是拍攝者的緣故還是彆的什麼,各種聲音裡總夾雜著一種野獸的嘶吼聲。

“這也太奇怪了,這個人形物體如果是個人的話。”她想象了一下,“那他的脖子至少得有兩米長!”而且也太過靈活了一點,跑再快也跑不過子彈吧?至於她自己?反正她沒試過。

“哪天應該去試一試的。”薑有為突然發現當超人也挺不錯的,再現一次徒手抓子彈——這種事超帥的好不好。而且如果自己能比子彈跑得還快的話,是不是就不用怕槍了?等一下,我為什麼要怕槍?她仔細回憶了一遍自己的人生,“我”從沒被槍打過,所以“我”為什麼要怕槍?想想也是,這個和平的國度,你就算有槍都不一定敢開。

還是得有備無患,這個怕死鬼覺得哪怕自己能徒手擋子彈,也應該增強一點自己的“武力值”了。這個女人對自己可謂是毫無了解,自從一周前解除獸化以後就再也沒有變回去過,甚至她連自己的全貌都沒能看清楚。“還是得多多鍛煉啊~”她完成了最終決斷。

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

“吃飯也在運動!”薑有為很開心地鍛煉了半個小時。

然後在飯後消食的時候,居委就再次找上門了:“怎麼是三個女的?你們家男人去哪兒了?”

這確實難以回答,如果回答說男人就在家裡,這幫人估計還得在門外吼人;如果說男人不在,那他們下次還可能再來一趟。

好在,他們也沒有太為難人:“其實沒什麼事,就是要戶主簽字。”

“那是什麼事?”薑有為好奇道。

“沒什麼,這幾天警方要演習,這是宵禁告知書。晚上出去亂跑被逮到的話要負法律責任的!”

宵禁?什麼演習要興師動眾到這種地步?還有被逮到才會負責,也就是說,隻要不被抓,就沒有責任?薑有為好像觸及了知識的盲區,她以前是真沒有考慮過這個問題。那豈不是隻要沒被抓到,就沒有違法犯罪嗎?她開始走到了人生的岔路口。原來“小朋友們要遵紀守法”這句話還有個隱藏意思,那就是“不是小朋友的,不必遵紀守法”。

不守法可以,但你得承受得起代價。

“那我可以幫忙簽字的。”黃小紅舉起手道。

這倆居委深深的看了黃小紅一眼,直看得她心裡發毛,然後他們同時歎了口氣——也不知道這個年輕有量的少婦到底便宜了哪個小子。其中一人還在想,等哪天見到了這位牛人,要不要去加個通訊碼好好求教一下。“沒問題。”然後他們把一張紅色的紙交給黃小紅。“彆不當回事,仔細看看。”他們下樓的時候這樣叮囑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