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總是在雨天……真不要臉,自己點自己的歌!”譚晶伸著腦袋看洪濤在點歌單上填上一首歌的名字,然後撇著嘴和韓雪小聲的評論著。
“你也可以點啊,給你……”洪濤無視這種人身攻擊,把手裡的鉛筆遞給譚晶。
“我想聽你唱,你上去給我們唱吧,好不好,雪姐,讓他上去唱!”譚晶開始拉著韓雪一起鼓動洪濤。
“真的啊,我也好久沒聽你唱歌了,你上去唱唱吧……”韓雪看樣子也是看熱鬨的不怕事兒大,她雖然知道洪濤在同江也開了這麼一個玩意,那些設備的報價單還是她經手的,可是親自體驗還是頭一次,也有點小激動。
“得,姑娘,我能不能自己唱?”洪濤決定滿足她們一次,順便也過過癮,麥霸可不是白叫的,正經演唱會他不喜歡,但是在歌廳裡博得幾聲叫好,他樂此不疲。
“也可以的……先生,您三位還喝點什麼嗎?”女服務員接過洪濤的那張歌單,又問道。
“嗯,喝可樂吧……”洪濤對洋酒、啤酒都沒什麼興趣。
“不,喝啤酒,小姐,先來半打啤酒,再上點小吃。”譚晶馬上否定了洪濤的決定。
“嘿嘿嘿……你彆看我,她結賬,聽她的!”那個女服務員看著譚晶沒動地方,對於這個在如此昏暗環境下,還堅持一個大墨鏡的女人的話,她拿不準是該聽還是不該聽。乾這種娛樂業的服務工作,是一項非常費心思的活兒,你必須得判斷出誰是最終結賬的人,然後忽視掉其他人的意見。除非這個結賬的人有明確的表示,一般來說,帶著女伴出來玩的,都是男人掏錢,沒想到這個男人這麼光棍。
“你就摳吧,雪姐,你說他是不是特彆過分,他說明年還要讓我去拍廣告,然後就算我還他利息了,那要照他這麼算,我這一輩子永遠也還不清了。你看,出來吃飯就是我掏錢,唱歌還是我掏錢,對了,下午他買了好多衣服和鞋,也是我掏的錢……”譚晶掰著手指頭,和韓雪曆數洪濤的種種惡性。
“活該,那是你願意,你就等著給他當一輩子奴隸吧,他都一年多沒發我工資了,我不是還得伺候他,要不你彆掏了,我掏吧,怎麼樣?”韓雪說不過洪濤,但是說起彆人來,一點兒都不弱,這一番話不光給自己喊了冤,還把洪濤也裝了進去,順便又將了譚晶一軍。
“你討厭,我不跟你好了……”譚晶的臉直接讓韓雪給說紅了,打了韓雪一下。
“不是摳啊,我的錢全在你雪姐手裡攥著呢,我一分錢都沒有,你看看,你要能翻出一分錢來,我拿著大頂回去,彆愣著,趕緊掏錢啊,人家姑娘還等著呢。”洪濤更無賴,他把上衣兜和褲兜都拍了一遍,裡麵除了煙和打火機之外,還真是什麼都沒有。
“……洪扒皮!”譚晶從她的小皮包裡掏出一張百元大鈔,放到了服務員的托盤裡,這是點歌的錢,這時候的歌廳都是先交錢後點歌,其它吃喝的費用可以後結算。
“……三位請稍後。”那個女服務員一直在旁邊聽他們三個打情罵俏,也分不清到底是誰做主。不過她看洪濤的眼神裡充滿了好奇,估計她正在琢磨呢:這個男人到底是有什麼本事,一次弄來兩個有錢的年輕女人,不光逛歌廳得女的掏錢,連吃飯買衣服都花女人錢,這個軟飯真是吃到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