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想聽到更多你們的聲音,想收到更多你們的建議,現在就搜索微信公眾號“qdread”並加關注,給《重生潛入夢》更多支持!“黑雨!慢點跑,你哥我這個腳疼……跟不上你!”洪濤拄著一根樹叉子,一瘸一拐的走在一條小溪邊上。
“你不是我哥,我哥叫大傻!”那個女孩子穿著一身譚晶的運動服,光著腳丫子在前麵亂跑,那些碎石頭在她腳下就和沒有一樣。
“他就是三傻!你們三正好湊一塊兒……”譚晶帶著一頂竹子做的大鬥笠,一隻手攙著洪濤的一隻胳膊,另一隻手提著自己的旅遊鞋,兩隻腳居然也光著,隻不過有時候碰上比較尖銳的石頭,依舊會呲牙咧嘴的疼一下,和那個女孩子歡蹦亂跳的模樣沒法比。
這個女孩子已經讓洪濤正式取了一個名字,就叫黑雨,因為她姓黑,生下來的時候正好下雨嘛。至於是不是合適、是不是好聽,洪濤才不去費那個心思,怎麼省事怎麼來,這才符合他的處世準則。雖然他們兩個一個姓洪、一個姓黑,有點勢不兩立的意思,但是這個小孩和洪濤好像還真是有緣分,她除了晚上睡覺的時候是跟著譚晶一起睡的,剩下的時間隻要睜著眼,立馬就往洪濤身邊湊,很有依賴感。
這種感覺是怎麼來的,洪濤也解釋不清,更分析不出來。他琢磨著這可能是因為自己是第一個對她比較好的人,所以她就把自己認為是她最親近的人了吧。黑雨的智力雖然沒問題,但由於沒受過任何教育,連父母的關心也沒嘗到過。所以她的思維很簡單,有點像動物的本能。她第一眼看見你,認為你對她有危險,不管你怎麼討好,她都不會和你親近。反之亦然,隻要她認為你沒危險,你就算不愛搭理她,她也不在意,依舊會往你跟前湊。
譚晶就是她認為對她有危險的人,雖然晚上必須和譚晶一起睡。但是她從來不往譚晶身邊湊,能躲開就躲開,搞得譚晶自己也非常無奈,就好像她虐待過小女孩一樣。
說是小女孩,其實人家比洪濤還大一歲呢。嚴格意義上講,洪濤還得管人家叫姐姐呢。隻不過是因為長相比較嫩,身材又不高,所以黑雨看上去比洪濤和譚晶要小很多。所以洪濤從來不叫什麼黑姐,頂多是叫她一聲名字,更多的時候他還要自稱為哥哥,反正黑雨也不在意,她隻是每次都強調一下。她還有個叫大傻的哥哥。
現在她那個哥哥也不用再窩在那個豬圈一樣的房子裡受罪了,其實受不受罪誰知道嗯,反正他總是看著人笑。自從洪濤和村長達成了協議。第二天一大早,就有五六位村子裡的女人衝進屋裡,把渾身發臭的大傻給用門板抬了出來,把他家的房子連同房子裡的東西直接就給燒成了平地。
然後大傻就被她們抬下了山坡,來到那條小河旁,殺豬一般把大傻拔了個精光。按在水裡就是一通洗刷,順便把他那一頭火炬造型一般的頭發也給剃光了。再次抬上來的時候。大傻已經煥然一新,除了表情依舊之外。再也看不出他之前那個活鬼一般的模樣。他雖然是真的傻,但是他應該對自己的遭遇也有感覺,反正他坐在門板上,看著腦袋頂上的大樹,也舉起手來一邊衝著天空比劃,一邊咿咿呀呀的也不知道在說著什麼,好像他在和誰交流著,不會真的是什麼神靈吧。
不管是不是神靈,黑雨看到她哥哥這個樣子,也很高興,還把她從譚晶這裡得到的一麵小鏡子也給了她哥哥玩,然後就帶著洪濤和譚晶,開始按照她哪天掰著手指頭給洪濤介紹的那些景點,開始一個接著一個的轉悠了。不得不說的是,她的欲求真的很低,絕大部分景點對於洪濤來說,根本就不是什麼景點兒,有幾隻蛤蟆在石頭下麵藏著,黑雨也把它當做一個可以向彆人炫耀的事情。從這點上看,她之前這十八九年過得真是太沒有味道了,沒人和她玩的時候,她恐怕就是把她對生活的一切向往都寄托在這些景點上的。
連續轉了兩天,洪濤終於沒耐心再和她滿山的亂轉了,就算號稱自己也是山民的譚晶也失去了興趣。青山再好也不能天天看,綠水再清也得渴才會需要,是時候該離開這裡了。不光是因為村長們已經談出了一個讓洪濤滿意的結果,更主要的是洪濤帶來的那些補給都吃光了,再待下去,就得每頓喝紅苕粥、啃老鹹菜了。
回楊樹溝的時候,隊伍裡多了一個“城裡人”,黑雨在譚晶的打扮下,除了那一雙小手還是很粗糙之外,已經是個標準的城裡人了。她對於跟著洪濤離開自己生活了近二十年的老家一點兒意見都沒有,而且她不是沒聽懂洪濤意思,可是她的表現隻是跑到大隊部,然後給臨時借住在這裡的哥哥褥子底下塞了一包糖塊,就心安理得的扶著洪濤的滑竿走了,連回頭都沒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