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洪濤想得一樣,自己利用重生的優勢,準確把握了時代的脈搏,邁出了搶先的第一步。但是這時的人裡也不都是循規蹈矩的,既然有人看到了做買賣可以賺錢,而且現在國家還允許甚至鼓勵個體經營,願意也往前邁一步或者邁半步試試水的人也不是沒有。
那些家裡日子尚且過得去的家庭恐怕沒這個勇氣和需求,但是窮則思變,一些日子過得緊巴巴的人已經開始行動了,尤其是那些返城的知青們,他們除了死之外,幾乎所有的苦都吃過了,也就沒什麼可怕的了,既然國家允許,那還等什麼呢?
從81年春天開始,北京的街頭就如雨後春筍一樣悄悄冒出了很多私人小店鋪,有飯館、有理發、有裁縫、有電器修理、有雜貨等等,反正隻要允許個體經營的項目幾乎都會有人去試試。光是北新橋這條街上,就有好幾家,最大的是一家飯館,專門經營羊雜湯、爆肚和炒肝,店主是個回民,店鋪開在方家胡同口上,就在發廊的斜對麵不遠,站在門口都能互相看到對方。
這對洪濤來說是個好事,他並不怕店鋪多,越多越好,隻有這樣市場才能火起來,自然門麵房的房租也就漲上去了。雖然這一條街的兩邊都是門麵房,但是真正能用來做買賣的並不太多,這主要還是由於房屋管理的政策問題。這時候的房子除了單位和少數私房之外,一般都是由房管所來管理,房屋的使用性質是居住。
但是你去工商局申請執照的時候,工商局會讓你出具一個經營場所的證明,也就是說人家需要知道你要把店鋪開在哪兒。這時候問題就來了,房管所的房子原則上是不能用來作為經營使用的,因為它是居住用房,想改變這種性質,也不是說不能,但是太難了,沒有區局一級房管部門領導的同意,基本是沒有希望的。
就算同意了,你也得交一筆可觀的費用,用來變更房屋的使用性質,這筆錢的數目會根據你與領導的親疏程度成反比,反正作為一個普通家庭來說,很難一次性交上這麼一大筆錢。
想做買賣!但是沒房子!太好了!
洪濤等的就是這個時候,這個缺德玩意打算把自己蓋好的這個小二樓轉手高價出租出去,這樣就算啥買賣都不乾,就可以天天在家數錢了。
不過這裡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從原則上講,這個房子並不是洪濤的,也不是大姨夫的,而是屬於街道辦事處的。雖然合同裡並沒有注明不許轉租,但是在這個年代,誰敢和辦事處叫板合同的問題呢?所以還不能是簡單的轉租,必須找到一個冠冕堂皇的借口來美化一下轉租的行為、轉移一下大家的視線。
這個借口洪濤早就想好了,在當初決定要租下這塊地蓋樓的時候他就琢磨出來了,那就是出租攤位。不過對外不能這麼講,對外要說成是為了解決待業青年的就業問題,為他們提供一個自力更生、艱苦奮鬥、不等不靠的機會!
“好啊!老金!你這個覺悟是一天一天的往上漲啊!這是吃水不忘打井人!這是一人致富帶動全街道啊!這個不用再請示區裡了,我拍板了,就這麼乾!說實話啊,為了那些知青的工作問題,我這一年多來都快把腿給跑斷了,你說那些年輕人啊,臨時工不願意乾、工作次了還不願意乾、離家太遠還不成,可是天天在家裡你就好好待著吧,他們還不!沒事兒就三一群倆一夥的四處去招事兒,現在有了你的這個主意,至少能安排下十幾個人吧,我這個身上的負擔就算是小多了,這不是十幾個人啊,這就是一群大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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