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在美國所有的電視劇、電影中,畫麵上能見到的每一個人都是群眾演員,不存在上街偷拍的情況。一旦誰的臉被偷拍進去了,那好,恭喜你,你發財了,趕緊去法院起訴,而且一告一個準兒,按照之前的判例,最高賠償金額是2000萬美元,這算侵犯你的肖像權。彆說偷拍一個普通人,就算裡麵的角色嘴裡都不能隨便哼哼一首製片方沒有版權的歌,那樣也算侵犯版權。
這種嚴格保護版權的製度,造成了一個很好玩的現象,在好萊塢製作的電影裡如果出現電視畫麵,永遠都是天氣預報和新聞聯播。因為按照美國法律規定,隻有天氣預報和新聞聯播的版權在上帝手裡,所以不歸法官管,以後見到上帝時,他老人家會就版權問題和你重新談判。
上麵所說的隻是好萊塢頂級電影公司的運作模式,也就是6大。這種方式看上去很嚴謹,保護了各方麵的利益。但是你如果仔細琢磨,就會發現一個很重要的問題,這種模式太僵化,嚴重影響創新,長此以往下去,會影響整個影視業的發展。可好萊塢好像並沒受影響,發展得也越來越強大了,這是為什麼呢?
因為好萊塢不止6大電影公司,它們的下麵還有十幾家僅次於它們但又很有市場影響力的一線電影公司。在這些一線電影公司下麵,還有幾百家二線電影公司,再往下,就是5000多家小電影公司了。這些小電影公司從注冊上勉強算得上是公司。但往往公司裡隻有三兩個人,幾十家上百家公司湊在一幢辦公樓裡,公用一個前台接待、一個公司推廣經理、一個演員篩選經理,很大一部分公司好幾年也整不出一部電影來。
這就是一個金字塔的造型,頂尖是6大電影公司。下麵是一線電影公司,中間是二線電影公司,最基層就是不入流的小電影公司。在這個模型裡,是標準的28定律,20%的公司獲得80%的利潤,絕大部分公司都是賠錢或者苦苦維持。但是越到下麵。規則對它們就越寬鬆,如何拍攝電影、如何投資融資、如何挑選劇本和演員,很多都由他們自己來拍腦袋決定的。
說到現在應該知道好萊塢的影視產業為什麼經久不衰了吧?沒錯,這個規則設計之初,就考慮到了創新和新人如何嶄露頭角的問題了。6大電影公司不負責創新和給新人表現舞台的任務。它們隻負責把符合主流觀眾胃口的電影拍得更好、更精致、更賣座,其它的事情由下麵那些公司負責。一流電影公司也要拍賣座的電影,不過它們可以稍微試試不同風格的電影,在選擇劇本上要比6大電影公司靈活一些,所以才會有《指環王》這種電影誕生。要是全完按照6大電影公司的操作流程,《指環王》的劇本根本就過不了初審。
再往下就是百花齊放了,什麼題材、什麼演員、什麼導演你都能用,什麼電影你都能拍。一旦趕上一個不錯的題材或者新演員,馬上就會被各大電影公司看中,然後挖走。去充實頂尖的好萊塢內容。而發掘這個題材、這些新人的小電影公司也不會虧本兒,因為這裡對版權、對勞動的尊重,不會有人剽竊你的創意、更不會有人白白搶走你的簽約演員,你可以從中獲得合理的報酬,然後繼續進行你的電影事業,這就是良性循環。
所以吧。在這種規則下,努力就會有收獲這句話才會成立。才是真可能實現的夢想。我們國內也有人用這句話來教育孩子,也不能說錯。但孩子早晚會發現你是在騙他,因為他即使努力了,得到的報酬很可能也不是他應得的,打折扣還是客氣的,弄不好就連鍋端了。這也是國內創新不足、沒人願意主動去搞發明創造的根源,陷入惡性循環了。看一看我們的娛樂節目就清楚了,不是買的歐美版權,就是買的韓國版權,偌大一個中國,連一台糊弄人的娛樂節目都創造不出來。
是我們中國人笨嗎?答案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吧,這玩意不是洪濤不敢說,而是作者不敢寫。
金嗓子傳媒集團旗下的電視台,算是二流影視製作公司,在規則上寬鬆了很多,劇本的版權又捏在洪濤個人手中,允許像洪濤這樣的大金主來獨立投資製作影視作品。而且就電視劇而言,製作規範也比電影要簡單一些,換句話說,就是在美國,電視劇是後娘養的,電視劇演員的片酬永遠趕不上電影演員,聲望也低很多,差著檔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