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也嘗試,讓鄰居聯係他們,卻都沒能聯係到他們。”
陳剛問出了自己心中的疑惑。
“他們回老家參加婚禮了。”
林琳如實告知了陳剛。
“等等,他們沒回來?”
突然,林琳想到今天已經是22號了,按照行程,媽媽她們,今天中午就該回家了。
聽到林琳的話,陳剛的目光,變得深邃了許多。
“很完美的不在場證明啊!”
一個想法,在陳剛心頭浮現。
陳剛已經去過現場了,林琳家的門窗,都沒有撬動的痕跡,據林琳所說,家裡的門,是上鎖的,現在門鎖完好,就不能排除,嫌疑人是用鑰匙開門的可能。
現在林琳的家人,全都恰好去了老家參加婚禮,如此完美的不在場證明,巧合有點太多了。
根據陳剛的調查,林琳家的房產,全都在林琳的名下,家人為了圖謀財產,殺親騙保,殺親謀取遺產的案子,他們可沒少遇到。
“看來有必要,調查一下了。”
陳剛心中默默做了決定。
“好,該問的我們已經問完了,我們會儘快展開調查,如果有什麼要補充的,可以隨時聯係我。”
說著,陳剛遞給林琳一張名片,起身帶著王菲菲離開了病房。
目送著陳剛他們離開,看著手機屏幕5月22號的日期,林琳陷入了沉思。
“詭異私信上說,讓我三天之內搬離,私信是20號早上發來的,今天是22號,恰好是第三天,我現在身處病房,算不算是搬離了?”
看著私信聊天界麵上,那條詭異的消息,林琳一陣一陣的失神。
林琳嘗試總結疑點,推敲凶手。
“假設詭異私信,完全可信。
並非凶手的惡作劇。
私信中說,要殺自己的,大概率是家庭成員,那它提及的媽媽和妹妹,就都有嫌疑,不可信了。
那和她們在一起的弟弟呢?
有沒有嫌疑?
弟弟也是家庭成員之一。
也是有嫌疑的!
私信第一條,不要給媽媽開門。
是不是在暗示,淩晨媽媽回來過?
如果是……
媽媽不是凶手,也是幫凶!
私信第二條,沒有實質內容。
隻是告訴我,逃生的辦法。
私信第三條,告訴我搬離小區,不要帶妹妹以內的任何人。
這一條,值得仔細推敲。
這裡雖然點出了妹妹,但重點不是妹妹,而是不要帶任何的家庭成員,這句話才是重點。
這是再告訴我,不要泄露新地址。
因為它後麵說,要殺我的,大概率是家庭成員,如果我將新地址告訴妹妹,或者讓妹妹搬過來一起住,那麼媽媽和弟弟,就能通過妹妹,直到我的新地址。
妹妹的嫌疑,要畫上一個問號。
整條私信,並未提及弟弟。
但是弟弟的嫌疑卻無法排除。
弟弟是不是凶手,也是問號!
隻有媽媽的嫌疑最大,第一條,直接點出了媽媽,後麵三條,媽媽的嫌疑,也沒辦法洗清,所以媽媽的嫌疑最大,是完全不能相信的!
現在詭異私信所說的四條,已經完美實現了兩條,並且我正在經曆第三條,現在我住在醫院,算不算搬離,媽媽他們都能通過警方,或者鄰居知曉我的地址,第三條已經不重要了。
如果今晚我再次遭遇暗殺,那麼明天隻要找機會,回家去看看空調外機中,是否有我的大額保單,就能證實詭異短信提出的所有條款了。
那麼保單的受益人,就是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