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糾結(1 / 2)

() 三年饑荒,讓馮華英早就忘了這一茬,還以為結婚還早著呢,畢竟她還年輕,才十九不是!

不,明明才十八,她今年也就十八周歲,大好的年華怎麼也不能劃到老姑娘的行列!

剩女可是二十七八的單身女性,她怎麼著也應該還有**年的自由時間啊!

然而現實打的她猝不及防,她娘,她嫂子,她奶奶,以及全家的男性同胞,全都舉手同意把她打包嫁出去!

馮華英不能更傷心,就沒有人想留下她嗎?

在上輩子她對婚姻並沒有什麼期待,甚至有些排斥,自己一個人過日子也很滋潤,為什麼要找一個人來給自己添不痛快。

一加一除了等於一,大於一,還有另一種可能,小於一!

既然多了一個人會讓自己的幸福減值,馮華英怎麼可能會犯傻!

過去的時候還好說,社會相對來說開明些,但現在卻是不行了。

就是家裡的這幾個人她都說不過,這幾天一家人的心情在直到糧種到了之前就沒有一個人是開心的,每個人的頭上都籠罩著烏雲,因為她的婚事。

昨天傍晚吃完飯,她在自己屋裡做木工,有了馬,當然還要有馬車,怎麼也要物儘其用。

當然她還有另一層想法,躲避家人的逼婚,不想麵對這一讓人頭大的話題。

結果半道上出去放水的時候,才發現天已經黑了,這時她不小心聽見大嫂和她娘的談話。

她家人多,房間卻不多,他們西邊廂房是兩個弟弟,然後是她,她住在裡邊那間,二哥住在正屋西邊,父母和爺爺奶奶一起住正屋,然後是廚房,然後是大哥,住東邊。

在房間裡,她一般是聽不到他們說話的,沒想到上個廁所竟然這麼巧的聽到她們在說起她。

想起這兩天家裡因著她的事弄的很不愉快,馮華英悄悄地隱在陰影裡,想聽聽他們要說什麼。

“娘,不是我說,您就是太好說話了,婚姻大事自古以來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哪還有姑娘家自己做主的,您真給她相了對象,她還能真不去看?”屋裡的丁紅芳情真意切道。

馮華英臉色頓時沉了下來,還真讓她給猜中了!

屋裡的話還在繼續,隻聽她娘說:“哎,現在不是講究情投意合,自由戀愛嗎,我也不能強按牛頭飲水,強扭的瓜不甜。”

馮母難道不想把閨女嫁出去?她一直都想啊!

從三年前饑荒還沒開始的時候,她就想著把閨女嫁出去,可後來饑荒開始了,家裡的老老少少都快要活不下去了,所有的錢都拿去買米糧,掏空了家裡也沒買到多少,就在這時閨女站出來了,去了深山打獵,這才讓情勢緩和下來。

她知道深山危險,也不想讓她一個女孩撐著整個家,家裡的男人去,結果每次去了山裡麵對那些餓瘋了的野獸,他們根本就應付不來,一個不小心就得喪命。

他們也不是孬種不敢衝,但餓的太久力氣不夠,和馮華英堪稱力大無窮的力氣沒法比,最後也隻能打打下手。

這種情況,她一邊欣慰著,也擔心著,她閨女還能嫁的出去嗎?

女人過了嫁杏之期,想找個好婆家尤其困難,要是在這中間出了什麼事,傷了臉怎麼辦?

可看著家裡一張張麵黃肌瘦的臉,也隻能委屈閨女了。

也因此,她和她爹對小閨女也越發寬容,總不忍逼迫她做什麼。

但現在饑荒馬上就要結束了,那給華英找個對象的事就刻不容緩,就像婆婆說的那樣最好是能在二十之前成事。

但沒想到過了這麼多年,華英對結婚這事還是不緊不慢的,一點也不著急,跟她犯了牛脾氣,死活不同意。

就這幾天的功夫,她覺得比這兩年還累,頭發都快愁白了。

可她真的能不顧小閨女的意願強逼著她成親?

肯定不能啊,都不是自願的,還怎麼能幸福,心裡得帶著氣兒呢!

“什麼願意不願意的,結婚不就是那麼回事嗎,一男一女搭夥過日子,隻要日子過的好就行,哪那麼多窮講究,當初我和華祖還不是這樣,還不是一樣和和美美的?”丁紅芳好像聽到了什麼不得了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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