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1章 挑戰潛規則!(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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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不對,也不應該呀!

為什麼年輕藝人就不能談戀愛?為什麼年輕藝人想要過正常人的生活,就得跟地下黨似的?

為什麼呢?!

沒有任何規定吧?

可為什麼,藝人的私生活,就跟他的事業掛鉤了呢?

我們希望,粉絲們理智追星,合理追星,而不是把明星,把藝人看做自己的私有物,更不要把藝人談戀愛和結婚妖魔化。

眾觀全球,似乎,也就我們國內這種情況最為嚴重吧?

或許,因為這事兒,最難受的不是我們夫妻,但……我們夫妻,卻決定要為所有深受其害的明星和藝人說上一句公道話。

我們都是人!”

我們都是人!!!

前麵鋪墊了那麼多的文字,到最後,卻隻用了僅僅五個字來收尾,乍一看,似乎有些蒼白與無力。

但細品之下,卻讓人動容!

是啊!

明星也好,藝人也罷,他們都是人,他們也是人。

既然是人,就注定會有自己的情感,會有喜歡的人,有討厭的人,有想要共度一生的人……

可作為明星,尤其是一些顏值過硬明星的藝人,他們卻注定隻能壓製自己的情感。

至少在年輕的那些年,不敢對外公布自己的戀情,更不敢隨意結婚。

因為一旦公布,那就是斷了前途。

不公布?

還有狗仔等著呢!

狗仔最喜歡的,就是他們不公布,一旦被拍到了,要嘛拿錢,要嘛就是黑料滿天飛……

所以,很多明星藝人根本就不敢談戀愛,更不敢結婚,生子。

這些對大部分普通人而言都是唾手可得的幸福,對他們來說,卻是格外的遙遠。

但……

憑什麼呀?

大家都是人,為什麼他們就不能有自己的幸福?

為什麼一結婚,就要討厭他們,就要脫粉?

難道他不結婚,就能成為某個粉絲的丈夫或者妻子?根本就不會啊!

那……這又是為什麼呢?

諸多粉絲看到了,很多明星藝人,也看到了。

粉絲們在反思,在交流,在爭論。

“支持包租夫婦!”

“其實,我覺得人家一公布戀情,一結婚生子就吵著要脫粉的,應該都是未成年吧?”

“嘿,大叔,彆把我們未成年當做腦殘好吧?其實我們還是分的很清楚的,隻有腦殘粉才會這麼做!”

“現在還真沒多少腦殘粉了,我說句公道話吧,其實我感覺,這應該是曆史遺留問題。”

“我年紀略大,小鮮肉紅紅火火的時候就已經整天泡在網上了,所以我覺得,這是那時候就留下來的問題。

小鮮肉沒有作品,隻有顏值,還特麼跟娘炮一樣,所以喜歡他們的人,都是喜歡他們的顏值,也就是所謂的腦殘粉。

這些粉絲肯定是沒辦法接受自己的‘愛豆’談戀愛和結婚的,因為這就是腦殘粉的老公和老婆丫~!

久而久之……這事兒吧,也就妖魔化了,搞的好像明星和藝人談戀愛,結婚什麼的,就十惡不赦,大逆不道了一樣。”

“謔,樓上的長篇大論,卻狗屁不通,從香江時期,這種風氣就已經盛行了好吧?或許這真是曆史遺留問題,但卻絕對不是從小鮮肉時期開始的!”

“不管你們怎麼說,我還是覺得,我喜歡的明星如果要結婚的話,我就會選擇脫粉……怎麼說呢,你們說我腦殘也好,不理智也罷,但我喜歡的就是他這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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