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人氣大pk(1 / 2)

林海對周芳的話也深表讚同。

“說的沒錯!隻要是有實力的一線歌手,的確不方便被人當麵評價。

靠的是歌的質量和人氣。

再說了有些評委其實並不專業,甚至還有可能被競爭對手收買故意打壓。”

“原來是這樣!反正以後我就聽周姐的話,一切通告都由周姐安排!”

秦可欣對這種事情倒不是很在乎。

周芳再次問道:“林海,這首《明月幾時有》挺好聽的。

再加上可欣是首唱。

這首歌能不能授權給可欣參加商演?

畢竟根據公司簽的合同,你寫的歌版權百分之百都屬於你。”

林海笑著說道:“隨便用,完全沒問題!

這首歌非常適合可欣,我是沒辦法唱的!”

“太好了,那就按照最高比例授權合同,隻要是參加商業演出,演唱這首歌都給你七成分紅。”

林海連忙擺擺手說道:“可彆,給我三成你們分七成。”

“既然是簽好合同,當然要按照合同辦事!”秦可欣毫不在乎的說道。

“那可不行,咱們可是好朋友的關係,我怎麼能占你們這麼大的便宜呢。”

“你們誰都不要客氣了,就按照我說的,以後可欣唱你的歌全部都按照五五分成。”

周芳說道。

“那好吧,就按照這個比例分吧!”林海點頭答應。

“那我就占你便宜了!”秦可欣高興的說道。

因為林海在天諭簽的是最高級彆的合同。

隻要是林海寫的歌就擁有所有的版權。

無論是下載,還是用於商業演出,公司可以分兩成。

其他的八成再由林海跟演出的歌手三七分成。

林海得七成,歌手隻能分三成。

這種條件非常的苛刻,在整個娛樂圈很少有人會簽。

但是有一些頂級的曲爹大神,他們寫的歌寫一首火一首。

甚至一首歌隨便都可以捧紅一個歌星。

為了能夠讓這些曲爹大神寫歌,所以隻能開出這種待遇極其豐厚的合同。

雖然從這首歌賺的錢比較少,不過由於歌紅,可以捧出來一線更新,出場費也高。

另外歌手一旦被捧紅,就可以再找其他的作曲人寫歌。

演唱其他的歌曲賺的錢分紅就多了。

秦若冰看中了林海的實力和未來的發展潛力,所以給他如此優厚的待遇。

商討好分紅之後,周芳心情更好了。

她賺的是秦可欣演出的提成,秦可欣賺的錢越多,她的收入也更加豐厚。

雖然林海分的錢比較多,但是周芳一點都不嫉妒。

她知道隻要林海持續給秦可欣寫歌,甚至可以讓秦可欣紅十幾年甚至幾十年。

演唱的歌越多,疊加起來的收入將會更加豐厚。

不過周芳也不會眼看著林海和秦可欣隨意受打壓。

立刻找到水軍,幫忙造勢。

讓很多人都在網上討論林海被打壓的事情。

果然引起了不少共鳴。

很多人都表示討厭這種打壓的事情,下次節目一定會去支持林海。

馬躍文並沒有為自己得到第一名高興多久。

看到自己的歌竟然排在林海的後麵。

頓時氣不打一出來。

立即讓經紀人用自己的圍脖賬號發了一個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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