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該合作還是得合作(1 / 2)

“不會吧?既然簽約了合同肯定要聽從娛樂公司的安排。

怎麼可能還讓娛樂公司聽從簽約人的話?

你們到底誰是老板?”

“就算是林海先生現在的名氣大了,但正是如此應該趁機多賺錢才對。

錯過了這麼好的機會,等到熱度降下來想賺錢也來不及了。”

“要是連兩成利潤都不願意給,這要求也太苛刻一點了吧?”

“到底想怎麼樣能不能明說,難道還想吃獨食不願意跟我們合作嗎?”

……

麵對眾多公司的質疑,秦若冰也隻能耐心對他們解釋:

“各位真的是誤會了,我們天諭娛樂公司做夢都想實現全球發展。

的確是不可多得的機會。

公司也非常的珍惜。

更不會賺取所有的利潤。

隻要到國外演出,肯定會聯係各位公司的。”

“我真的沒有對任何人說謊!我們公司很早就已經發現了林海的才能。

為了能夠簽約,簽訂了非常苛刻的合同。

不僅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收入利潤都歸林海所有,並且他還擁有創作歌曲的所有版權。

對於商業演出也必須得到林海的許可。

因為林海先生並不注重財富,心性比較淡泊。

無論開多大的籌碼,隻要他不願意,也不會接商演的。”

眾人都緊緊的盯著秦若冰。

看著她不像說謊的樣子,也都感到無比的驚訝。

在娛樂圈,竟然還有人不看重金錢。

哪怕是已經紅遍了全球,也不抓住機會進行商業演出。

這樣的人他們還是第一次見到。

“那你身為公司總裁,總得勸勸林海先生!

現在他開一場演唱會,起步價至少在五百萬美金以上。

甚至價格還有的談!”

“隻要他願意接廣告,廣告費用至少可以一千萬美元起步。

如果做大公司的代言,價格甚至可以翻倍。”

“這麼好的賺錢機會怎麼能放過呢?就算是再辛苦,也應該堅持一下。”

……

“我非常理解大家的心情,我也能夠明白大家的好心。

但這件事情公司真的無法做主。

有合作意向的公司可以先留下聯係方式,我們確定對外商業演出的時候,會聯係大家的。”

看到秦若冰態度十分的堅定。

娛樂公司的老板們也隻能同意。

相互加上聯係方式,回頭再聯係。

送走這些前來拜訪的娛樂公司,秦若冰用手扶著額頭。

“以前做夢都想達到這樣的程度,可現在讓我太發愁了。”

其他的工作人員苦笑著說道:“要不我們可以跟林海商量一下,畢竟秦總跟林海的關係這麼好。

隻要好好的勸勸,肯定沒問題的。”

秦若冰臉色變得非常嚴肅,對所有的員工說道:“這件事情誰也不允許向林海提。”

“為什麼?這些娛樂公司在全世界各個國家都很有實力。

咱們國內哪家公司不都夢寐以求跟他們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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