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櫻花國也加入邀請(2 / 2)

或者乾脆邀請他參加綜藝節目,以唱歌為主旋律。

林海的創作能力不是很強嗎,可以讓他在節目上表演這方麵的能力。

我覺得這樣做比開演唱會可強多了。”

“這個辦法不錯!要是能邀請林海給我們創作幾首櫻花國的歌曲,必定能一舉壓過棒子國的娛樂圈。”

“不錯不錯,可以考慮!”

“參加綜藝節目而且還要創作歌曲,出場費恐怕不低呀。”

“價格高也劃算,咱們可以把歌曲的版權買下來。

把歌曲的版權拿在手中,可以賺更多錢。”

櫻花國的粉絲聽到邀請林海的消息,非常激動。

在網上熱烈慶祝。

“真的要邀請林海跟秦可欣參加節目呀,真是太棒了。”

“我非常喜歡聽他們唱的歌,真希望能到現場觀看。”

“什麼時候來呀,我要去機場觀看。”

……

有人對林海跟秦可欣非常崇拜,但同樣也有一部分人向來敵視龍國。

“花幾千萬請兩個龍國的明星,是不是錢多的沒地方花了?”

“我們國內的一線歌星出場費用才多少錢?

實在是太浪費了,一點都不劃算。”

“這麼多年龍國娛樂圈一直都翻唱我們的歌曲,不過這才唱了幾首好聽的歌,咱們竟然就這麼容易認輸,真是沒誌氣。

我們國內的歌手比他強的多。”

“堅決抵製高價邀請其他國家的明星來表演,這些錢應該省下來用在更重要的地方。”

“人家娛樂公司花錢邀請,又不是你們掏錢,反對個鬼啊。”

“就是說呀,無論是林海還是秦可欣,在整個亞洲乃至全世界都有很大的影響力。

邀請他們來做節目可以提高收視率,還能夠賺取豐厚的廣告費,又不會虧錢。

你們要是有這麼高的影響力,也可以賺這麼多錢。

沒本事就閉嘴。”

支持和反對的人炒作一團,策劃的娛樂公司樂開了花。

他們公司的熱度直線飆升。

就算是平時的節目,收視率也提高了一大截。

“真不愧是頂流明星,花五千萬請來參加綜藝節目,真是太值了。”

“多挑選我們公司旗下的藝人一起參加節目,說不定跟林海互動,可以大幅度提高知名度。

要是能夠再購買幾首歌曲,那我們可就賺大了。”

櫻花國娛樂公司的老板心裡爽的不行。

知道這次決定非常正確。

經過公司內部商議之後,林海一口答應下來。

五千萬跟秦可欣去參加一檔櫻花國的娛樂節目。

說是娛樂節目但都是提前寫好的劇本。

為了蹭林海的熱度,捧紅他們公司旗下的明星。

同時做節目吸引觀眾,提高收視率,賺取廣告費用。

想儘一切辦法,把這五千萬費用再賺回去。

看到對方的企劃書,秦若冰很是不滿意。

“這哪裡是參加娛樂節目,這根本就是蹭你熱度,幫他們培養藝人。

五千萬要的價格太少了!”

“櫻花國的娛樂產業非常發達並且成熟,吃點小虧進入他們的市場,還是很劃算的。

要看到長遠的利益,放長線釣大魚!”林海笑著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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