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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曦[快穿] 柳亦瑜 2339 字 3個月前

“第四, 至於廢除死刑與降低犯罪率的關係”檢方一位律師嗤笑,“我方實在好奇, 為何會有廢除死刑必然會導致犯罪率降低的說法。辯方律師僅僅憑借美國幾個洲的調查數據, 就輕率地得出了這一結論, 怕是連社會學和人類學最基礎的田野調查都沒有學好。更何況,美國的暴力犯罪率下降, 就是因為廢除死刑這個理由, 而不是美國如今的整個社會文明進步,法律體係的進一步合理化,廣大民眾受教育程度提高等等原因嗎?辯方律師在一個長達十幾甚至數十年的時間段裡, 將社會的進步歸功於一個理由, 是何等的草率和不切實際。任何一個稍微擁有一些獨立思考能力的人, 都不會把得出這樣一個結論。”

“更何況, 這個世界上就隻有美國這一個國家嗎?廢除死刑的,隻有美國的幾十個洲嗎?諸君,為何不去看看東南亞,中亞, 南亞,南美洲乃至非洲?在1994年4月7日至1994年6月中旬, 盧旺達種族大屠殺, 造成了一百多萬平民死亡!一百多萬!占當時世界人口的五千分之一的人,就在這兩個月中間, 被活生生殺死了!但是發起這些抹殺一個民族在世界痕跡的凶手們, 全部都隻判處了終身監-禁!”

“比這更加血腥的剛果大屠殺, 帶走了350萬人的種族滅絕,將一個民族的男女老少,所有的一切全部抹殺的種族屠殺,所有罪犯的最高刑罰也是終身-!而剛果共和國,也是一個廢除了死刑的國家。在這種第三世界國家,人民困苦,社會動蕩,政局不安,也是廢除了死刑。按照辯方律師的說法,這樣的文明,是不是比如今的華國更加進步,這樣的社會,是不是比如今的華國更加讓人向往?那逝去的幾百萬條生命,就是這些慘無人道,講究最高效率殺人的劊子手,僅僅用終身監-禁就能補償的嗎?種族屠殺事件在非洲從未停止過,固然有種種政治因素,但僅僅這樣的判罰,真得足以警惕後來者嗎?這就是辯方律師曾經提及過的,殺一個人是殺,殺一百萬人同樣是殺,但這真得一樣嗎?”

“第五,至於死刑的成本過高,浪費納稅人的錢。以辯方律師的統計方法,是將所有審判申訴費用,包括執行死刑的費用,合計在一起。但是我方實在是不解,辯方律師怎麼就沒有把囚犯服刑的費用,管理監獄的成本,乃至囚犯越獄,暴動,以及犯人出獄後,再在社會上犯罪的成本,也一並統計進去呢?莫非辯方律師認為,這個世界上不存在囚犯集體暴動,越獄的事情,還是認為所有的囚犯,在刑滿出獄以後,每一個人都改過自新,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呢?辯方律師如此天真不諳世事,我方作為檢方,作為司法的一方,作為為社會除暴安良,秉持正義的一方,可不敢如此行事。”

“2009年10月17日,呼-和-浩-特第二監獄三監區罪犯喬海強、高博、李洪斌、董佳繼殺害了當班民警蘭建國,搶奪了當班民警徐某的警服,用搶來的警察門卡通過了三道關卡,最後成功逃脫。2017年7月31日晚間,美國阿拉巴馬州沃克郡監獄,有12名囚犯用花生醬塗在門上,哄騙獄警為他們開門,最終越獄成功。這些關在監獄裡的囚犯,固然有願意改過自新的,但是更是有窮凶惡極,怙惡不悛之人,無時無刻不想著逃出囚籠,繼續為非作歹。當今世界,凡是犯下死刑罪名之人,無不是大奸大惡,罪大惡極之輩。試問那些變態殺人魔,種族屠殺分子,恐怖主義分子,真得能夠在監獄裡麵,聽從教導,從此洗心革麵?君不見,製造東京地鐵毒氣事件之人,放出來以後,仍然活躍在恐怖主義前線,而日本警方無可奈何嗎?君不見,甘果那些實行種族屠殺的惡徒,即便是被判處刑罰,因為種種原因被釋放後,仍然矢誌不渝地仍然在實行種族滅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