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鴻軒聽張蒙蒙這樣,都懵了。
“這有什麼差彆嗎?”
張蒙蒙要不是看在陸鴻軒的麵子,哪裡會說這些。
“當然有差彆了,前者有可能判死刑,後者隻是坐牢而已。”
陸鴻軒不懂法律這一塊,所以不知道這個區彆。
坐牢和死刑之間,當然是選著後者了。
“蒙蒙,難道就不能想辦法,把我媽放出來嗎?”
張蒙蒙白了對方一眼,“你把我當成什麼?”
陸鴻軒眼神閃了一下,“那蒙蒙能不能幫我媽媽緩刑。”
緩刑?
說的那麼簡單。
“陸鴻軒,我雖然是學習法律,現在也在做這一行,可是不能代表,我就是無敵的,對不起,我幫不上忙。”
陸鴻軒有一些不相信,蒙蒙居然會拒絕。
“我要去吃飯了,還有,我們已經離婚了,你家的事情,跟我無關。”張蒙蒙之前還有一些慶幸,可是聽了對方來在找她是因為什麼事情,心一下子就涼了。
張蒙蒙轉身就離開了,對陸鴻軒沒有在看一眼。
她找的男人,是最沒有擔當的。
她當初真的是被愛情衝昏了頭腦。
是,陸鴻軒比她小,但是就是因為這個,她就必須照顧陸鴻軒嗎?
她找的是男人,是照顧她的,而不是她反過來照顧他的。
她不是他的保姆,更不是他媽。
夠了,真的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