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七章 爭電視(2 / 2)

“昌主任,這個電視機本來隻是讓我代管的。現在你的手下已經收回,那就讓王師傅管吧!”李勃剛剛解脫,確實不想再管分外之事。

“不行啊!王師傅大多數時間都住市內,有好幾個同誌都來我這兒提意見了,他一走就沒電視可看了。我看,還是你管比較合適。”昌主任道出了找李勃的原委。

“昌主任,我管也可以,但必須製定一個電視管理製度,不能誰去都亂動,搞得我們辦公室也一團亂糟糟,讓其他同誌有意見。”李勃提出了他的條件。

“行,你去起草幾條,要中,馬上實行。”昌主任馬上就答應了。

李勃回到自己的辦公室,經過一番思考,羅列了八條管理製度條款,主題就是賦予自己專有管理權,未經其同意任何人不能亂動,這就可以保證他可以看自己想看的節目。

在上樓去給昌主任彙報的路上,李勃自己也覺得有些條款過於苛刻,會不會得到批準呢?

沒想到,昌主任看了李勃起草的八條製度,直接在上麵寫了批示:同意此意見,管理人員我讚成李勃同誌繼續任職。放映地點為生產科。

李勃問:“是否再請示一下所領導?”

昌主任想了一下說:“還是就這樣吧,不用再請示領導了。”

說完,昌主任又在製度落款省第一勞教所後麵加了“辦公室”三個字。

李勃拿著這張紙,猶如得到了一把尚方寶劍,立刻找到王田耕,趾高氣揚地笑著說:“王師傅,接旨吧!”

王田耕看到有昌主任的批示,嘿嘿一笑說:“行,兄弟,算你狠,我服,走,到會議室抬電視機吧!”

李勃跟著王師傅到會議室,兩個人一起把電視機又抬回了生產科原來那個小電視櫃上,讓它又回歸原位。

李勃用膠水把有昌主任批示的電視機管理製度,醒目地貼在電視櫃對著門的一側,讓人一進門就能看到。

做事就應該象昌主任這樣,能立刻決策就馬上拍板定案,不要搞不管有無必要就上報下批,公文旅行,辦事拖拖拉拉,貽誤戰機。對不能辦理的事情,應該及時說明理由、原因,儘快回複,以免影響辦事效率和辦事人員的情緒。

長期以來,社會上形成了一股很不好的風氣,明明馬上就能辦的事,非得三請示、四彙報,商量商量,不“傷”就“涼”。歸咎起來,李勃認為主要有下列幾個原因:一是體製不靈活,機構重疊,人浮於事,廟小和尚多,你批了,他得圈閱,否則,就鬨情緒。二是審批人怕擔責任,為了牢固、保險,總得找個靠山。三恐怕就是心裡有鬼,故意刁難。

自從有了這柄“尚方寶劍”,李勃說話就硬氣起來了。有幾個人雖然有些不服氣,看了昌主任的批示,也隻能哼一聲。對於正在播放的電視節目,願意看就坐下或站著看一會,不願意就走了,再也沒有人強搶硬奪地去轉電視機上的挑台旋鈕了。

止爭治亂,這,就是製度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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