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婆:“那天下著大雨,我跟兒子兩人發現一輛黑色奔馳車,本想碰瓷,借機訛一筆,沒想到那人撞了我之後就逃逸了,我兒子為了賠償追上去,隻剩我一個人留在雨裡。”
顏蘇立刻打抱不平,“天啊?她兒子怎麼這樣?媽媽被撞了,他不是應該第一時間送她去醫院嗎?追肇事車輛乾什麼?記住車牌號不就好了?”
顧應辰笑著看她入戲太深的模樣,趁機喂她喝一口牛奶,“顏操心,你能不能少操心彆人,多操心操心我?”
顏蘇終於推開他的手,“你彆老喂我,自己多吃點。”
“廚房還很多。”
主持人:“所以,您恩將仇報,為了巨額賠償金,默許兒子帶著家屬到恩人上班的地方鬨事?”
老婆婆慚愧地說:“是的。”
顏蘇沒想到後麵的劇情變成這樣,本以為是一樁樂於助人的好事,沒想到……
顧應辰仿佛知道她在想什麼,咬了一口麵包,不緊不慢地說,“所以這種人沒什麼值得同情的地方,不是有句話說麼,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她怎麼能這樣!”顏蘇忽然譴責起老婆婆的行為。
主持人:“您知不知道當著這麼多人的麵親口坦白這些事會有什麼後果?”
老婆婆:“可能會坐牢,也可能被大家的唾沫星子淹沒,錯了就是錯了,我願意承擔。”
主持人:“我來為您普一下法,您兒子對救命恩人采取威脅、要挾、恐嚇等手段,迫使她交出財物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
老婆婆愣了一下,又仿佛早就料到這後果,低著頭不說話。
主持人接著說:“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老婆婆一聽愣住了,這麼嚴重的後果?
“您剛才說您兒子兩次上門鬨事,索要巨額賠償,已經有暴力威脅的手段在裡麵,屬於非法索取財物,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對於搶劫罪的規定,也就是說,你兒子同時犯了敲詐勒索罪和搶劫罪。”
老婆婆驚訝地抬起頭,害怕地看著主持人,“都是我教得不好,能不能讓我替他坐牢?”
主持人:“法律是不允許這種渾水摸魚的事發生的,您是幫凶,自然也逃不了法律的製裁。”
老婆婆後悔地低下頭,過了好一會兒才掉著眼淚看向鏡頭,“在這裡我跟楊設計師楊柳小姐說句對不起,請原諒我,也請原諒我兒子的魯莽。”
主持人:“希望通過這件事給電視機前的朋友們提個醒,碰瓷是個既危險又非法的行業,請各位不要以身犯險……”
“是楊柳?”顏蘇看到這裡,不可思議地跟顧應辰說,“那位婆婆說楊設計師,楊柳小姐,不就是我們的楊柳嗎?”
什麼叫做我們的楊柳???
顧應辰立刻撇清道,“是你的,不是我的。”
顏蘇沒心思吃早餐了,立刻掏出手機給慕楊柳打電話,“我剛才看到新聞了!”
“我也看了!”慕楊柳將事情的來龍去脈告訴她,還不忘說,“我不會原諒她的,要不是沈奈川親自出馬,她指不定怎麼訛我。”
“我後來也覺得這個老婆婆罪有應得。”顏蘇和她說了好多話,直到顧應辰用口型提醒他要上班了,顏蘇才掛了電話和他吻彆。
老婆婆走出直播現場後還不忘抓著主持人的手詢問,“節目已經上了,也當著全國觀眾的麵跟楊柳小姐道歉了,不是說可以輕饒我兒子嗎?為什麼我現在還沒看到我兒子?他好不好?有沒有去看醫生?”
“您知不知道您得罪的是什麼人?”主持人臉上的溫和沒有了,取而代之的是輕蔑,“不怕實話告訴你,那位楊柳小姐來頭很大,根本不是一名普通的設計師,你們訛錯人了!讓你兒子蹲監獄已經算輕饒了,你還想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