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總結兼請假(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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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250章完成了第一部《那年費城那些事兒》的劇情總體設計後,對於這次能夠按照預先構想的大、細綱寫完這段劇情,阿悄個人還是比較滿意的。當然,整個97/98賽季的劇情設計,在爽文當道的當下而言,寫起來確實很有難度。

但是,我很高興的一點是,這段劇情,是打鐵開書以來24小時訂閱最穩的一段,各位帥氣的正版起點訂者老爺用實際行動向俏證明了,起點籃球讀者,不愧是這個世界上最合理、最懂球而且最有耐心的讀者。

事實上,你們的很多評論,以及在設計這段劇情時,可能會出現的一些問題包括爽度下降,我都有認真思考過。比如說,有不少人擔心,我會寫太長,導致訂閱下降,但是實際上,從賽季開始到結束,這個賽季在設計時也就20來章。

在第250章完成流浪打鐵計劃,是細綱和大綱裡早已定下的節奏,而很慶幸的是,雖然不能打滿分,但是最後,阿悄還是成功踩著原定的節奏,完成了這一布局。

在上一章作者的話裡我就說過了,在第250章開啟流浪打鐵,是因為“250”對應“腦癱”,而2月5日又恰好流浪地球的上映日,因此,這是我在設計細綱時,就像在第76章,讓蘇楓被76人選中那樣布下的小彩蛋之一。

另外,我在開書時就和你們說過,20個賽季,阿悄不會每個賽季都側重描寫,但是為了保證我書裡最後幾個賽季的精彩,劇情我必須保證平均,也就是說,在劇情上,阿悄采取的是既有出道之初的屠神證道,也有一直打到退役的封神謝幕。

俏這次不會采取側重描寫生涯前期,而選擇在大後期一筆帶過的寫法,因為我說過,這本書,真正的精彩,永遠會在意想不到的時刻到來。

就像我選擇讓蘇楓新秀賽季便去屠神,打亂布局一樣,事實上,在阿悄的整個設計裡,76人的曆史使命,早在蘇楓率領76人打敗公牛的那一刻便結束了。

因為從20個賽季的完整角度來看,在打敗了公牛之後,這本書的爽度也好,蘇楓的聲望也罷,都達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巔峰,甚至可以說,就會連一些讀者都會產生印象流,被帶入到蘇楓的世界裡,認為蘇楓在生涯第二季也必須奪冠了。

可是如果我們更加理性地來分析蘇鐵目前的實力,你會發現,無論是第二年的76人也好,還是蘇鐵本人也罷,他們都還是差了一些火候的。

而假如俏通過開掛的方式讓蘇鐵提前奪冠,那這樣一來,不僅與本書定下的“合理”基調不符,還很容易造成一種重複寫法的疲憊。

另外,讓蘇鐵未經磨礪,便登上巔峰,也缺乏了一些傳奇色彩,更缺乏了蘇鐵未來在退役後的故事性、話題性。

因此,我特彆推崇烏賊說的一句話,作者在描寫劇情時,必須得將感情,尤其是讀者的感情放到最後去考慮。因為作者必須以一種近乎於理智的狀態,去鋪墊,去轉折,才能保證一本書的節奏。

所以,在蘇楓黑八公牛這個爆點過去之後,如果讓蘇楓繼續待在76人,這麼慢慢成長下去,那且先不說他與艾弗森的大當家問題,就從故事性而言,這樣的故事太過與外掛同質化了。因此,我在設定蘇鐵人設時便給你們提到過,前世飽受過資本家摧殘,知道資本家是怎麼忽悠人的他,是不會像林易那個憨憨那樣,為尼克斯這種破隊一直打工的。

做啥米粒家的城市英雄,種花家的英雄兔,才是蘇鐵該拿的劇本。而這也是我認為,蘇鐵的個人魅力,強於林易這個鐵憨憨的原因。(笑,看見沒,用完的主角,在我這兒也得被黑)

於是,想要讓76人順利完成曆史的交接,暫時謝幕,那在我的設計了,就該輪到拉裡布朗出場了。而有一說一的是,我對於拉裡布朗的描寫,可能算是全起點最客觀的了,因為在我書裡,我可真沒有故意黑他,而你們之所以都覺得我是在黑他,隻能說很多帥氣的讀者都已經長大了,成熟了。

畢竟,在現實裡,布朗的很多故事,比我書裡可黑多了,總之,我並非故意想寫一個這令人麼討厭的人物,隻能說這本書,阿悄對人物的描寫進步很大,在不經意間,令布朗拉足了仇恨。

而在拉裡布朗出場後,97/98賽季的主旋律其實便已經定下了,在章評裡,阿悄能夠看到一些讀者希望看到更多比賽的描寫,但是實際上,97/98賽季,在得用20多章寫完前後轉折的劇情下,對於比賽的筆墨,實際上我隻著重寫了揭幕戰與凱爾特人的那場。

而接下來,故事主要交代的是蘇楓、鄧肯、科比、麥迪等主要角色的成長。

籃球文,其實也是群像文,實際上你們可以回顧一下,你們看過的大多數籃球文,你們能夠記住的比賽,有幾場?而且現實就是如此殘酷,在起點籃球文一直有個通病,那就是一旦寫到賽季開始,一本書的訂閱便會大幅度下降,而直到賽季結束,在休賽期,訂閱才會逐漸回來。

而造成這樣的原因是,一場接一場的比賽,在描寫多了後,很容易令讀者產生疲憊感,就像玄幻,一直打打殺殺那樣。沒有劇情承轉,沒有人物描寫,比賽寫的再好,也很容易導致讀者跳訂,甚至是直接跳到賽季結尾。

可是從開始打公牛開始,打鐵的劇情可以說是一段接一段。在日常裡有劇情,在劇情裡也與日常,伏筆相互聯動,鋪墊彼此做成掎角之勢。而這樣一來,整本書的劇情流暢度也就截然不同了。

因此,不是阿悄不寫比賽,而是,這個賽季的主旋律不是比賽。就像我能夠用20來章寫完一個賽季,也能夠用10萬字去描寫打公牛的一輪季後賽那樣。在該寫比賽的時候,比賽它就會出現,但是在需要為劇情讓步的時候,比賽也必須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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