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可以告訴我們,你和科比今天在場上使用的那招‘運球技巧’到底是什麼嗎?”
正所謂先下嘴為強,後下嘴喝湯,隻見米爾斯一邊將錄音設備遞到蘇楓身前,一邊好奇地問道。
看著左右兩位長相猥瑣、個頭不高、脖子上掛著相機的中年白人,蘇楓一開始還以為自己遇到了傳說中的“變態”。
不過在米爾斯提問後,蘇楓很快便反應了過來。
我現在正在接受采訪?
看起來是了。
於是,蘇楓下意識地挺了挺背,“你說的是先向右這樣,再向左這樣的那招嗎?”
米爾斯和他身旁的馬克森點了點頭。
“這招啊,這招是我和科比從紐約的一位朋友那兒學來的,我們都稱這招為“山姆高德”。”蘇楓回答道。
““山姆高德”?這好像是個人名?”米爾斯追問道。
“是的,因為創造這招的那位朋友的名字叫做山姆高德-威爾士,他是拉薩樂學院籃球隊的隊長。”蘇楓回答道。
“對了蘇,新賽季馬上就要開始了,請問你們學校今年的目標是?”一直沒有機會提問的馬克森眼見米爾斯正忙著在小本本上做記錄,於是急忙開口道。
“今年我們的目標是爭取拿到州級冠軍,你們也知道,我們擁有科比這樣極具天賦的球員,他簡直就是高中籃球賽場上的“邁克爾-喬丹”。”本想吹自己一波的蘇楓在用眼角餘光瞟到路過的科比後,趕忙一本正經地說道。
“那你個人未來的目標呢?”馬克森隨口追問道。
“我嗎?”蘇楓撓了撓頭,然後回答道:“我想打NBA。”
聽見蘇楓的這個回答,馬克森先是愣了愣,然後又急忙瞅了瞅還在記錄的米爾斯。
還好!
還好這個二貨沒有聽到!
大新聞啊!
沒想到自己的隨口一問,居然問出了這麼個大寶貝!
雖然“山姆高德”在馬克森看來非常值得報道,但是......
之前在做調查時,馬克森便把蘇楓的背景給調查的一清二楚了。
畢竟作為一名專業的籃球記者,在馬克森看來,如果你在采訪運動員的時候前三句話分彆是“你叫什麼?”、“可以做個自我介紹嗎?”、“你覺得你的特點是什麼?”......
那還不如不要問......
因為那太業餘了。
如果什麼都要采訪者回答,那還要記者乾嘛?
雖然嘴不如米爾斯那般快,但是新聞嗅覺非常敏銳的馬克森知道,或許真正爆炸的新聞此時正掌握在自己手上!
因為眼前這位中國籍留學生......他想打NBA!
而且在馬克森看來,這並非是不可能做到的。
在連續看了蘇楓兩場比賽後,就連馬克森也看好蘇楓的未來。
儘管蘇楓未來想要打進NBA困難重重,但是......
萬一他真的做到了呢?
作為《費城晚報》體育版塊的攝影記者,馬克森非常清楚自家主編約翰鬆的性格。
約翰鬆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賭徒,隻要有1%的概率他就敢下注。
“主編一定會同意發布這條新聞的!雖然這條新聞很可能短時間內會被同行們嘲笑,但是如果蘇未來真的打進了NBA......那,我們就是首家報道這條新聞的媒體!”
雖然今年已經47歲了,但是新聞理想,一直是馬克森畢生的追求。
馬克森非常清楚,如果這條新聞在未來變成現實,那《費城晚報》發布的這條新聞就是首家,是獨家,是彆人沒法複製的報道!
“蘇,我可以幫你拍張照嗎?”馬克森朝蘇楓微笑道。
不知道為什麼,蘇楓總覺得眼前這名記者的笑容相當猥瑣......
不過蘇楓也沒多想,因為馬克森和米爾斯在采訪時都曾自報過家門。
這兩家報紙蘇楓在穿越後都看過,都是那種比較正經的報紙。
應該不會亂來的......吧?
哢嚓!
就這樣,馬克森拍下了一張蘇楓坐在替補席上抱著籃球的照片。
而另一邊,米爾斯則是在采訪完蘇楓後,又采訪了科比相同的問題,很顯然,他對“山姆高德”這招非常感興趣。
“唉......我寶貴的第一次采訪啊!”
人生總是會有很多個第一次。
原本以為要到正賽開始後才會有記者關注自己的蘇楓,萬萬沒想到的是,正賽還沒開打,便已經有記者找上門來了。
“彆想太多了,他們並不是來為你做專題報道的,相信我,他們隻是對“山姆高德”感興趣而已。”
看著有些自我陶醉的蘇楓,科比覺得自己有必要紮一紮蘇楓,讓他清醒過來。
“也是。”蘇楓點了點頭,覺得科比說得很有道理。
所以說,科比真不愧是籃球修行必備工具......咳,必備伴侶。
不僅能夠陪你一起特訓,還能幫你做心理輔導,避免你過度膨脹看不清自己。
蘇楓在自己的心裡,默默地為科比點了個大寫的讚。
……
距離勞爾梅麗恩與切斯特高中的比賽已經過去了五天。
紐約,第五大道,奧林匹克大廈,NBA總部。
“大衛,我建議你看看我們的財務報表,財務估計......”
“大衛,如果收視率繼續降低,我們恐怕沒法......”
“大衛......”
“好了,就先到這裡吧。”
在心裡罵了一句美國國罵後,NBA總裁大衛-斯特恩揉著自己的太陽穴,意味悠長地看了眼窗外......
唉,又是艱難的一年啊!
如果非要用一句話來形容此時斯特恩這位猶太小老頭的心情的話,那大抵便是:
我.....太.....難......了!
要知道,對於此時處在北美另外三大體育聯盟夾縫之中的NBA而言,NBA的處境何止是艱難?
因為球員們在場上壞動作不斷,臟話連篇,甚至就連很多美國家長都公開表示要抵製NBA,避免家裡的小孩學壞了。
此時的斯特恩比誰都清楚,在美國本土,籃球已經爭不過橄欖球,甚至是棒球了。
NBA需要新的受眾。
需要龐大的海外市場。
因此在92年,在職業球員可以打奧運會之後,斯特恩第一時間便號召球星們為國效力。
可以說,在巴塞羅那,夢之隊的風采讓世界各國首次領略到了NBA的魅力。
但是......
接下來發生的一切,斯特恩總覺得自己拿錯了劇本。
因為說好的接下來開始各線平推,NBA將在他的帶領下,過上樸實無華、且枯燥的生活呢?
沒有!
統統沒有!
90年代這會兒不比未來,除了少數球員外,大多數歐洲籃球運動員都對加入NBA不感冒。
其中最著名的便是歐洲之王,“白魔術師”——博迪洛加。
因為在人博迪洛加看來,我在歐洲打球也能賺大錢啊,乾嘛一定非得要去NBA呢?
作為歐洲此時的籃球代表人物之一,就連博迪洛加都是這樣的想法,可想而知NBA的吸引力對於歐洲球員是多麼有限。
所以斯特恩太難了。
不過不要緊,作為一名元氣滿滿的總裁,就算歐洲市場暫時打不開,斯特恩也不會放棄的。
因為斯特恩發現了NBA海外市場的新大陸——
中國。
在研究中國的籃球曆史時,斯特恩發現,中國打籃球的曆史幾乎和北美一樣悠久,甚至在1936年的柏林奧運會上,當時的舊中國還曾派出過一支籃球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