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第三天(二)(1 / 2)

祝願 文篤 4214 字 17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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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時想,我同你未必真會有十八年。於是乎,我打算偷走你那個墨綠皮革筆記本。就當留作紀念,至少還可以單方麵等十八年後再來懷念。

再加上一件白T恤衫,一件短褲,還加上一把格紋傘。我想我還真是個誠懇小偷,偷走你物品,還要一件一件記下來,好像還想找機會還給你。

實際上打算偷走當時,我其實不準備還給你。

隻是最後我沒能偷走。

因為當時我趁黎明初升,翻下床,穿你T恤衫和短褲,到書桌前揣起筆記本,一轉眼,看到玻璃窗朦朧天光,又不小心翻動你筆記本,看見你漂亮手寫字,一頁一頁往後翻,翻出兩句話——

“綠豆沙,8元,巴士,2元,話劇門票,280元。”

“明小姐,你早到半個鐘。”

一時之間手中筆記本如若千斤重。

早晨我睜開眼,突然記起有部老片台詞很精妙,裡麵有個人剛開始覺得,要使一個人記住你,就要偷走她物品,要用帶鮮血的玻璃挖走她心臟,胸口正中間少個窟窿,她才會覺得,缺了你,生命中就缺有很多東西。

我原本想效仿此種舉動。

但我看見你在筆記本上添的兩句話,又透過迷離天光看見你熟睡模樣——

上半身裹單薄被單,長發散亂,雙腳伸於床邊,自由奔放,臉龐好像被浸泡在一汪池水中,呼吸均勻快要燒到我睫毛。

我眨眨眼,還當你真是什麼鬼魂妖怪,能燒我心還燒我眼皮。抬起眼,才發覺真是稀薄晨光,流到我睫毛。

那一刻我再不敢偷。

於是我換衣物,將你T恤衫和短褲整齊疊好,放在桌邊,又拿起筆,蹲在床邊,一邊望你熟睡模樣,一邊翻開你筆記本,思來想去,在天徹底光之前,用我歪扭手寫字跡留下一行字,

“斯斯,你睡覺時好似隻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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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斯,好多人喊你斯斯。

第一次聽見,還是在西雅圖,我想要還傘給你,聽見你同學喊你“斯斯”。

之後我回國,身邊不少同學與你親近,我上課,走路,食飯,飲茶,都能聽見那一聲“斯斯”。但她們口中“斯斯”,真人總是少見,不是忙項目論文,就是忙新聞社實習,基本不回學校。

好久,我都未見過這位“斯斯”一麵。

偶爾,從期刊上搜你姓名,會看見你最新發表論文,我要一個字一個字看下去,從中搜尋你蹤影,猜你在那張掉漆書桌反複修改,聽同學話斯斯好犀利,我心裡冷酷想,她們不知她們的斯斯好犀利一個人,也會在睡覺前換上大笨象T恤衫。

經常,從新聞社網絡渠道搜你姓名,數十篇稿件看不見你姓名,會想是不是你成果被人偷?兩三篇稿件看見你姓名,又會在掌心掐出指甲痕,一筆一畫,劃你名,內心失落,如同舌尖破掉後咬下半口酸山楂,因為即使我偷偷把我們兩個姓名貼在行李箱上,可我潛意識就認定一件事,你姓名會高高懸掛於新聞稿件,會大方存在於同學口中,也始終會隱秘裹於我搜索記錄中,變秘密,變言不由衷。我知你絕不會與我做同種事。那為何我偏偏要做這種事?為何躲避你、搜集你都變我本能?

我也不喊你斯斯。

身邊幾多人大大方方喊你“斯斯”,我偏偏不出聲,裝作從不識得這個“斯斯”。沒人知曉某天我衝動,也曾在你筆記本上留一句“斯斯”。

既然她人已經喊你斯斯,我為何還要喊?你是同學口中“斯斯”,是全學院優秀青年南悅斯,我是口中無真話“舒舒”,是全網絡查無此人明思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