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滿本都寫著兩個字,吃人(2 / 2)

更何況,之前沒有直接晉級的黑幕,他還沒弄明白,如何會輕易下結論。

“你一個學員有公司簽約就不錯了,更何況還是我們這大公司,哪裡那麼麻煩,直接簽就行了!”江盼不滿的說道。

聽到這話,李信都不帶回答的,最後還是程澤亮將那簽約合同遞給了李信。

看到李信的態度,江盼自然是非常的惱火,要不是程澤亮攔著,都要開罵了。

當然了,程澤亮也不是什麼好心,他隻是想要讓李信趕緊將合同給簽了。

程澤亮已經是準備等李信簽約之後,好好的整整李信,簽了約,可就要聽程澤亮了。

對於這種新人,程澤亮可是老手,保證製的服服帖帖。

而公司也是願意看到這種情況,公司自然是希望自家的藝人聽話,最主要的是賺錢。

隻要能夠賺錢,公司也不會管程澤亮使用什麼手段。

這也是為什麼有時候經紀人比藝人還厲害,甚至賺的比藝人還要多。

李信沒功夫管兩人的內心活動,看起了合同。

發現這合同是真厚,內容還挺多。

這要看完不是要很久,更何況一些合同陷阱問題。

好在係統還帶掃描功能,也就是十積分,自然是很值得的。

係統很快就回複過來,裡麵的陷阱不少。

不提這些坑人的陷阱,就是明麵上的問題,李信都不會簽約。

首先是簽約後分成,一九分成,李信拿一成公司九成。

其實很多娛樂公司也是如何,和練習生簽約的都是這樣,也有稍微良心點的二八分成,畢竟公司要培養要給保底工資,自然是要靠練習生賺的。

但是李信和練習生不同,沒有靠公司培養,現在已經有了一點名氣。

最主要的是一簽約就是十五年,年限也太長了,這是將他當成騾子啊。

說是會根據情況提高分成,這都是沒影的事情。

最重要的一條,也是李信最看重的,李信創作出來的歌曲,版權歸公司所有,甚至演唱者隻是優先考慮李信。

也就是說,公司要是不高興可以不給李信唱。

而且李信如果在合同期限內離開公司的話,違約金五千萬,歌曲版權也留在公司,李信以後不能繼續演唱在公司期間所創造出來的歌曲。

看到這裡,李信直接是氣笑了。

後麵還有不少坑,李信都不想看了,這合同自然是不會簽的。

“是不是很高興,看你都笑了,要知道你是新人,有這條件就不錯了,何況還有一萬塊簽字費!”江盼笑著說道。

程澤亮也是在一旁幫腔說道,讓他快點簽約,等會第二輪就要上場了。

甚至程澤亮還說了,已經將李信的表演順序調到最後,就是怕時間來不及,但還是要早點簽為好。

聽到這話,李信哪裡不知道,從頭到尾,他都被安排了。

在看看這合約,不就是給他來個下馬威,讓他乖乖簽字。

可是這哪裡是合同,滿滿寫著的都是吃人兩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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