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成立天華公司,股東楊蜜和胡戈(2 / 2)

特彆是《流浪地球》,簡直是讓華國的科幻電影走向了世界。

難道是係統知道他買了《三體》的版權,所以《流浪地球》劇本就抽到?

但怎麼《鬼吹燈》和《盜墓筆記》劇本沒抽到?他也是買了版權的。

不過能抽到《流浪地球》劇本李信已經是很高興了。

這電視劇和電影劇本拿出去給胡戈和楊蜜看,兩人怎麼會不心動。

不夠有些電影讓他們兩個人出演,覺得還是有些不合適。

畢竟隻有適合自己的角色才是好角色,如果不適合,哪怕角色再討喜也沒用。

李信之所以要那電影劇本也拿出來,就是為了讓胡戈和楊蜜對未來組建公司有信心。

李信可以弄來那麼多的好劇本,就不需要愁公司營收問題,肯定是大賺的。

好劇本配合好演員,對他們的名氣熱度提升也有幫助。

而且還沒成立之前就可以得到這麼多好劇本,成立之後難道就沒有?

這些電影電視劇的劇本真的是給了李信很大的驚喜。

過了很久他才發現,有些電影和電視劇後麵寫著的是係列。

後麵他發現寫著係列是因為劇本不隻是一部,比如電視劇《仙劍奇俠傳》有三部。

也就是說抽獎到這一部電視劇,等於就獲得了三部,太賺了。

加上《琅琊榜》兩部,也就是說現在李信手中電視劇劇本有六本。

然後看向了電影,就更賺了。

唐人街探案竟然有四部,李信記得穿越來的是似乎唐人街探案隻有三部。

《流浪地球》竟然有三部。

看來還是係統厲害,彆人還沒有創作出來的劇本都提前有了,或者也有可能這些劇本之前就有了,隻是還沒有開拍而已。

不管如何李信都是賺了,也有了很大的信心。

正好楊蜜和胡戈都是朋友,李信就找中介人幫忙一起約了出來。

本來兩人就是想要開公司和個人工作室的,現在李信又願意出資,又有劇本,商談了幾天就達成了協議。

不過胡戈不太想離開原公司,因為原公司的老板對胡戈有知遇之恩,哪怕後麵原公司對於胡戈的幫助已經很小了,他還是不願意離開。

人品真的是很好,李信也是看中了這點。

公司已經阻礙了藝人的發展,一般藝人都會跳槽的,可是胡戈並沒有,最多是組建自己的工作室。

對於這樣的藝人,作為老板的誰不喜歡。

所以李信就想到了一個折中的辦法,那就是公司股東為四人,李信、楊蜜、胡戈加上糖人公司的老板蔡怡儂。

正好糖人在電視劇方麵也有不少的人脈,可以說這樣的合作更好。

李信出錢出劇本,胡戈和楊蜜有流量,蔡怡儂有人脈,簡直是完美配合。

之所以要找人合作,李信也是沒辦法,先不說係統任務。

就說人脈這方麵,混娛樂圈光有錢根本不行,多少煤老板拿著大把的錢進來,最後還不是退場了。

就好比楊蜜,她自己出錢又出人,還簽下三年對賭,可是占股才十幾,這就是娛樂圈人脈的重要性。

當然了雖然說李信出資,但是其他三人也有在裡麵投資。

按照出資比例,李信劇本投入以及各方麵的考慮,最後李信成為了公司的大股東,占股50%,楊蜜、胡戈、蔡怡儂三人均占股15%。

這樣的加在一起為95%,還剩餘5%,這就是為後麵簽約的藝人或者一些有才乾有人脈的人準備的股份。

隻有公司是大家的,那麼才更有乾勁,才會希望公司更好。

可以說因為大家都想要合作,所以和談的還是很愉快的。

不過也花費了近半個月的時間,畢竟涉及的金錢比較多,還有未來的收益問題以及合同之類的,多花費一點時間也是應該的。

因為李信隻有一周休息時間,所以特意的多請了一周。

好在李信的戲份不重,導演可以先拍攝其他的,知道李信是要成立傳媒公司,導演自然沒多說什麼。

說不定以後還會有合作,李信戲份少,請幾天也正常,其他演員有事情也會請假的,還是可以諒解的。

最後公司名字取名為天華傳媒影視公司。

因為大家都是華夏人,天朝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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