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詭探社(7)(2 / 2)

“怎麼說?”嗅到八卦的氣息,社長不禁正襟危坐,身體前傾。

“她曾經給我打過一個電話。”

楊永名低下眼眸,緩緩道來:

自打第一次聽到陳妙香的隨興演奏,他就知道,這個孩子是一株可遇不可求的好苗子。隻要稍微花點心思加以培養,假以時日,她在音樂上的造詣必定會遠遠超過不值一提的他。

然而,除此之外,香香是一個古靈精怪的孩子。

她活潑,多動,喜歡好看的新裙子,也喜歡各種新鮮有趣的事物。她有著用不完的精力,對她來說,鋼琴僅僅是整個世界裡微不足道的一部分,用來打發時間或表現自己的一種方式。

換句話說,她並沒有重視自己被先天賦予的能力,沒有真正在乎過音樂。

“我做不到看著她浪費自己的天賦,所以想儘辦法,試圖讓她愛上音樂。”

鼓勵,讚美,獎勵,有時也夾雜著一點失望的歎息,一點刻意的漠視。他幾乎把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她身上,給了她眾人皆羨的偏愛。

終於,她願意乖乖坐在鋼琴凳上進行枯燥的練習,願意沉下心感受音符。

“不瞞你們說,那段時間我常常覺得,我就像她的爸爸,她就是我理想中的女兒。可她的心裡始終藏著秘密,不肯告訴任何人。我能感受到這一點。”

“有時她會在我麵前抱怨父母,有時一個人躲在池塘邊朝金魚扔石頭。——她說過,她不高興的時候,覺得痛的時候就會這樣做。因為她認為做金魚太幸運,什麼都不用想,隻需要在水裡遊來遊去就可以,這不公平。——我猜,她想用自己的方式,讓它們陪著她難受。

當然,我不止一次地阻止她,希望她不要傷害動物。她也答應,隻要不是特彆‘痛’,她會控製自己,不做那種事。”

社長連連點頭:“然後呢?”

“聽到這裡是不是覺得我們關係很親近?可惜,後來發生了彆的事。”

楊永名雙手交叉,左手大拇指不斷撥弄戴在右手食指上的戒指。

薑意眠無法確定那代表著什麼,但至少,應該是他內心有所變化的外在表現。

“我戀愛了。”

經過長輩的介紹,他與一位大提琴演奏家結識並確立關係。

“這件事情不知怎麼傳到香香的耳朵裡,她表現出前所未有的憤怒。不但跑到音樂教室朝我大喊小叫,聲稱再也不學鋼琴;還往我身上扔了很多石頭。

不用擔心,沒有造成什麼嚴重後果。我在醫院大概住了一周,很快又回到學校,請求校領導不要追究香香的責任。這件事,當年的孩子應該都記得,因為那是我任職期間唯一一次請假。”

“香香為什麼會做這些事?”薑意眠問。

“不太清楚。”楊永名神色黯淡:“我反思自己的行為,請教其他老師。他們普遍認為我之前太過關注香香,而她又是……喜歡成為聚焦點的性格,可能感覺受到冷落,無法接受,因此而叛逆吧。”

“按照他們的建議,我找香香談話,再三保證不會忽視她。她同樣向我道歉,承諾以後不會再亂發脾氣。不過,她提出一個要求:見我的女朋友。”

“我不敢刺激她,所以不能拒絕她。何況我以為她已經想通了,不會再鬨事。

沒想到,第二天,我請女朋友到家裡做客,香香突然故態複萌,用水槍打濕她的衣服,往她包裡放蟑螂,還說出一些連大人都難以想象的、刻薄的言語。眼看女朋友被說得眼淚不止,我太生氣了,第一次控製不住自己,狠狠地斥責香香一頓,把她趕了出去。

就是那天晚上,九點左右,她用固定電話給我打來電話。電話接通整整五分鐘,沒人說話,隻有哭聲。”

他頓了頓,麵容被深深的懊悔籠罩:“現在想來,她畢竟隻是一個孩子,事後能夠打電話來,她已經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我應該借機好好開導她才對,可在當時……我忙著跟女友賠禮道歉,看手機電量剩下不多,香香又一直不說話。我就……掛了電話。”

“那之後,香香就不來音樂教室了。”

描述到此為止,故事繼續發展,便跟報紙新聞、街坊鄰居說得大差不差。

“事情過去那麼多年,我還是常常在想,如果那天我沒有掛斷那個電話,她會不會告訴我她正在經曆的一切?如果我沒有那麼輕視那通電話,找她進行第二次、第三次談話……如果沒有聽說她的母親回來,就輕易鬆懈對她的關注,她會不會根本就……”

說到這裡,楊永名低下頭去,掌根貼著眼眶,像是哭了。

他們是不是得表示一下?

“都過去了。”學姐象征性發言。

對比之下,社長的安慰宛若老太太裹腳布:“楊老師您彆難過啊,這事兒真不能怪到你頭上啊!你已經做到能力範圍裡的極限了,你是個好老師,彆盲目指責自己啊。”

“真的……嗎?”楊永名喃喃自語,不知在問誰。

“真真的,我能理解你夾在中間的為難,能做到這個程度實在太不容易了!”

社長的發言鏗鏘有力,堅定不移,甚至主動起身拍他的肩。

學姐坐在原地不動,手裡茶杯輕搖,光影隨著淺紅色茶水不斷起伏變動,逐漸交織在一起。

你問祁放?

不好意思,根本沒有描述的必要。

“楊老師,謝謝您的配合,請再讓我拍一張照片作為收尾吧。”

一言破壞憂鬱的氛圍。幾分鐘後,薑意眠打開拍照功能,對著調節好狀態的楊永名,裝模作樣地更換著角度,拍下照片。

“音樂教室。”學姐低聲提醒。

薑意眠微一點頭,心裡有數。

“拍好了嗎?”楊永名問。

“有幾張拍得還可以,不過——”

她雙手橫握手機,看似在檢查照片,實則用鏡頭對準楊永名:“楊老師不如抽空跟我們一起去一趟附小?要是能拍到您時隔多年返回校區的照片,效果一定比這些好。”

社長:“有道理,不如今天就去,早點出刊早點滿足您嗷嗷待哺的仰慕者。”

學姐:“對。”

“還是不了。”縱然大家都勸,楊永名仍是笑著拒絕:“我該去接女兒放學了。”

“不然明天?”

“楊老師,拜托了,我們想做好這一期周刊!”

他們不死心地邀約,他麵露為難。

偏在這時,一聲歡快地:“爸爸!”

一個大約四歲、粉雕玉琢的女孩邁著小短腿,噠噠噠跑進來。而緊隨其後的女人,長裙搖曳,提著兒童書包,一張溫婉的鵝蛋臉真正體現什麼叫風韻猶存。

詭談社的大家對視一眼,不用多猜,來人肯定是楊永明的老婆和女兒。

作者有話要說:  本來下章就可以結束這個委托。

然而有人擅自脫離了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