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不許離開我。”(1 / 2)

魚幺/文

聽說安金州真的為了這個機會找人去跟《風中疾馳》的節目組談條件去了,不知道到底談了什麼條件,林回甚至覺得可能是讓他白乾,不用給酬勞的那種……畢竟自己如今名氣不大,前段時間還有跟同隊隊員搶c位的嫌疑,在網上鬨得紛紛揚揚,上這種大火的綜藝,還是有點勉強吧。

不過這些都是經紀人該操心的事情,他隻聽安金州安排就好了,他相信安金州不會害他。

畢竟他也要為他賺錢嘛。

在安金州跟《風中疾馳》談的這段時間裡,林回錄了自己人生中第一首歌。

歌名叫《墜鳳》,是安金州找人幫他寫的,一首很古風的歌曲,歌曲裡麵有一段十分華麗哀婉的戲腔,跟正常唱腔之間的轉換難度很高,這首歌大概除了林回也沒人能唱吧。

陸熙杭這幾天拒絕工作,安金州好像拿他很沒辦法,他就在專心陪林回錄歌,但是聽了一遍之後,陸熙杭卻指著那首歌說:“這歌詞我們可以自己改嗎?”

牧野笑著問他:“你還對改編歌詞有經驗?”

“歌曲作得還行,但是總覺得歌詞味道不夠,好幾處都是靠華麗的形容詞堆疊起來的,沒有什麼內涵。要不我試試,幫你改一版。”

他也不是心血來潮地說說而已,還特地為此打電話問了安金州,是不是買斷版權的,確定能自己改,陸熙杭才開始動筆。

林回第一次見他這副樣子,覺得十分有意思,陸熙杭叼著筆帽在紙上寫寫畫畫,非常專注,竟真的像個文采斐然的世家公子。

長得好看就是好,可以適配任何類型的腦補。

但是剛產生這樣的想法,林回就搖了搖頭,把自己給否定了——怎麼可能呢,這小白臉畢生所願就是當個小白臉,十九歲就在討生活了,說不定九年義務教育都沒完成,他也不指望他真能寫出什麼有文化的東西。

林回怕他寫不出來尷尬,便提前安慰:“乾嘛這麼認真,不過是首歌。”

陸熙杭卻笑道:“是你的第一首歌,我也想參與。”

林回失笑地看他一眼,隻好道:“那你寫吧,被pass的話你可彆耍賴。”

然而陸熙杭卻用自己的實力打了林回的臉,他還真寫出了點有意思的東西。

曾登太初上,爭輝舞霓裳,鮮衣彩羽歌颯踏,眾生皆臣降。

奈何天道誤我,火燒長安舫。

清歌未散,君已殤。

鬱憤泣血淚,烈火焚殘身,天地不容又何妨,舍身斬無常。

林回呆了半天,又反複念這幾句,竟感到無邊寂寞,好像一隻鳳凰被人強迫與愛人分開,最終在滿腔鬱憤中引火焚身。

可是陸熙杭分明就是一條十九歲的奶龍嘛,他怎麼會寫出這麼憤怒的歌詞,他難道有什麼經曆嗎?寫得好似曾經跟彆人有過一段生離死彆的感情,好似他自己就是那隻鳳凰。

林回隻是念了念,就覺得……有點嫉妒。

他嫉妒那個讓陸熙杭願意引火焚身的人。

林回盯著他沉默了許久,忽然問:“長安舫是哪裡啊?”

陸熙杭神色複雜,握著筆沉默許久,終究迷茫地歎了口氣。

“我不知道。”

他說完便把那幾句寫好的歌詞都劃掉了:“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寫,算了算了,我果然沒有這種才能,還是用原本的歌詞吧。”

牧野在一旁打趣:“才能倒是不錯,當流行歌的話,還是原詞更合適。”

林回深深吐出一口氣——沒想到他竟然小看了陸熙杭,怎麼能覺得人家九年義務都沒完成的,這水平至少是高中的呀!

好吧,總之他自己是寫不出來的。

林回也沒忘了林家老爹的囑托,要抽空回去一趟,但是最近事情實在太多了,至少得等他把這首歌錄完再說。不過接下來的幾天裡,林回唱著這首歌,一想到陸熙杭之前寫的那些歌詞就覺得難過,覺得微妙,他唱了幾遍,眼前總是浮現出陸熙杭寫的那幾句歌詞,最後找到牧野,強行要求他把陸熙杭那幾句歌詞給加上。

“就……加一段唄,其實也不是特彆違和。”

牧野挑著眉頭看了他半天:“你會不會太寵他了?”

“你說什麼啊?!”

牧野搖著頭笑了笑:“彆以為我看不出來你倆的關係,陸熙杭不好好去跳自己的舞,整天跑來練歌房待著乾嘛,你們可小心點,隊內不許談戀愛哦。”

有那麼明顯麼……

林回皺著眉鬱悶了半天,終究沒有否認:“跟那個沒關係……我隻是單純覺得他寫得挺好的,就給加上吧,也押韻,也有故事性,不管到時候到底會不會被觀眾們接受,我都認了。”

他說到這裡抬起頭看向牧野:“而且大家聽歌還是聽曲子,調子好聽就行,我會好好唱的。”

他這個唱的人對於歌曲還是有幾分發言權的,牧野最終還是聽林回的話,讓他把歌詞改過來了。隻是覺得“火燒長安舫”這句故事性太局限,希望改一改。

“彆改了,既然他寫出來了,就這樣吧,你不要這麼嚴格好不好。”

林回想,他跟陸熙杭不一定能在一起多久,如果有這樣一首歌,至少能作為他們之間的某些回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