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九章:我無罪,我不服(2 / 2)

有一點情況她還是清楚的,那就是家裡工分大頭是由她丈夫賺來的,讓她一人拉扯五孩子,那不是要她的命嗎?

所以她當然得趕緊回來趟,在了解更多情況的同時,順帶著賣賣慘之類。

再然後,局麵就有點失控了。

哭聲喊聲,孩子吵鬨聲,嘶吼聲鳴不平之類的聲音混雜在一起,不過雖然聲音很雜很亂,但其實杜美娟的核心訴求就一點,那便是不能把她丈夫抓走。

如果把她丈夫抓走,那就是要她和她五個孩子的命,就是不想讓他們活。

為此不惜撒潑打滾。

無所不用其極。

最後是辦案人員那邊不得不求助大隊長,大隊長又讓婦女主任找些婦女過來配合,才好不容易將杜美娟和她那五個孩子全部控製住,使局麵趨於穩定。

碰到這種事情是真的很麻煩。

因為照目前的情形來看,如果真把高天德抓走的話,杜美娟確實很難以一己之力,把剩下五個孩子都拉扯大,再加上她還說出了些,等家裡糧食吃完就帶著五個孩子一起喝老鼠藥之類言論。

雖然隻是口頭說說,沒有行動。

但也沒誰願意辦個盜墓案子。

平白給自己身上添六條人命。

所以最後辦案人員還是沒有立刻將高天德帶走,而是帶著高天德以及他媳婦,五個孩子,包括大隊長等人去了大隊辦公處。希望能商量出個完美的解決辦法,至少得保障杜美娟和她那五個孩子能活下來,不至於真跟著一起走了。

“這是什麼意思?他小子犯法被抓了,回頭村裡還得照顧他妻子兒子?”

“哎呀,彆急,不是這意思!”

“我們辦案子是為了懲前毖後,不是說要把人給逼死,現在他們家的困難也是確實存在的,還是得商量商量。”

“那要不贓款不沒收了?”

“還是應該沒收吧,不沒收豈不相當於盜墓隻要坐牢就行,賺來的錢還能留給自己的妻子兒女,這顯然不妥。”

“贓款應歸還失主或失主家屬。”

“他那些錢主要就是賣了他祖父祖母和高天意墓裡陪葬品得來的,賣高天意陪葬品的錢應該給高天養這一點沒有問題,可是賣他祖父母陪葬品得來的錢的話,他們家其實也是有資格分的。”

“真沒見過這麼麻煩的……”

“我覺得還是應該嚴懲,不能因為杜美娟撒潑打諢就輕拿輕放,而且即便沒了高天德,他家情況也沒那麼糟糕。

他家大兒子高盛東今年已經十四歲了,二兒子高盛南也十三歲了,最多再過個三四年,他們家就能擁有兩個壯勞力,根本不存在日子過不下去的可能。

除非所有人都混吃等死不乾活。”

“沒錯,沒有壯勞力,工分不夠那就先欠著唄,反正他們家做倒欠戶又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家裡要都是閨女工分不好還,可家裡五個兒子,欠大隊的工分還能還不上?未來都是壯勞力!”

一番協商之後,最終是派出所的辦案人員把高天德帶走,大隊長等人則得負責安撫杜美娟,讓她接受這事實,並且給予她希望,也免得她尋短見之類。

雖然感覺她也不像是那種人。

但不怕一萬,就怕萬一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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