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 章 飛紙條(一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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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日東升,教室裡書聲朗朗,生機勃勃。

林麥手肘撐著書,眼神不住地往外飄,此時此刻,她是身在校園心卻早已飛往千米外的民政局。

媽媽說,她約了爸爸今早十點,到民政局辦離婚。

從18歲等到33歲,從上輩子盼到這輩子,今次是媽媽最信誓旦旦最堅定的一次表示要離婚。

可是,“我要離婚”這四個字,林麥上輩子聽了無數次,卻都沒能等到媽媽真正落實。

父母的離婚協議早就寫過很多份,有幾次他們都進去民政局了,最後竟也隻是做樣子。

所以——在看到加蓋公章的離婚證以前,她是不會真正放心的!

早上起床,林麥就握住媽媽的手,像個貼心小棉襖似的說:“媽媽,今天我請半天假陪你一起去好不好?”

“我去做媽媽的後盾!”

結果,卻被媽媽狠狠拒絕。

媽媽義正詞嚴地說:“不行,離婚不是一件簡單的事,爸爸媽媽還有很多東西需要交涉,也許還要很多天才能辦好。如果麥麥因此而分心無心學習的話,那媽媽就要重新考慮下了。”

嚇得林麥立刻背上書包去上學!

上輩子媽媽就總拿她當借口。

“我那時候為什麼忍耐?你才那麼一點大,我們離婚了你怎麼辦?”

“難道要在你高考的節骨眼,真去離婚嗎?那會毀了你一輩子。”

“你都到能結婚的年齡了,我要是把婚離了,你相親都要處於劣勢信不信?為了你結婚,我也不會去瞎折騰。”

……

諸如此類的話,林麥這次再也不想聽。

不過,她人是坐在教室裡了,但根本無心學習。

腦子裡全是父母離婚一事,重生的她比任何人都清楚,這婚肯定沒那麼容易離掉——媽媽心軟,爸爸也無賴。

上輩子那麼多次離婚都成作戲,有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爸爸根本不想離。

他是利益既得者,生意有老婆管,每天打牌唱k釣魚,要錢有錢要閒有閒。

這樣的生活怎麼會舍得放棄?

更何況,現在這個階段,父母之間的感情也還沒被磨光。

林麥愁林麥急,林麥隻想飛到民政局,給爸爸媽媽各自添一

把火,促成並監督他們激情離個婚!

此等大事縈繞心頭,她哪裡聽得進老師講課。

“林麥,林麥。林麥!”

老師都已經在講台叫了她三遍,她卻依舊偏頭望著窗外毫無反應。

最後老師忍無可忍,走到她麵前狠狠一拍桌子:“林麥,站起來!”

她才回過神,豁然起立:“什麼?老師,要背哪首詩?”

全班哄堂大笑,而英語老師氣得臉青。

“已經英語課了你還擺著語文書!”英語老師一把將她擰起來,“把書拿出來,給我站著聽課!”

上課走神被抓包的林麥:……!

她真害怕老師下一句就是,“明天給我把家長叫來”。

林麥趕緊把英語書換上來,又誠懇道歉:“對不起賀老師,我家裡出了點事,我才走神的。我錯了,以後一定不會了!”

賀老師想起,自己之所以記住林麥這個學生,正是前兩天聽說她爸爸欠下巨額賭債。

於是臉色又緩和下來。

“算了,你坐下吧。”

賀老師幫她把書翻到講課進度,“今天放學回去把這篇課文抄寫三遍並背誦,明天早讀來辦公室背給我聽。”

怕她不長記性,又恐嚇:“再有下次就要請家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