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我17歲,又成了孤兒。
並且還是一個身無居所,一貧如洗的孤兒。
在看到新聞後,過了幾天,我才去把四爺領了出來,並且給他送了終。
為此,我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錢。
那天四爺出去的時候,把所有的現金都拿走了。而我身上也沒有多少錢。
給四爺料理完後事,我身上就剩下了五十二塊五毛。
我花了45塊錢坐綠皮火車回到了家鄉的小縣城——黃縣。
說是家鄉……但家都沒了,還哪來的家鄉呢?
可我也不知道去哪裡。隻是鬼使神差的想回來看看。
但回來了,我又不知道去哪裡。
自己家的房子……已經被大姑大姑父賣掉了。
去大姑大姑父家?
不可能了。
這輩子都不可能了。
人在什麼時候最迷茫?也許就是在舉目無親,偌大的城市,身體和靈魂都無處安放的時候最迷茫吧。
而我,真的連身體都無處安放了。
回到黃縣,我身上隻剩下了七塊五毛。吃了一碗2塊的麵後,便隻剩下了五塊五……晚上連10塊錢一晚的旅館也睡不起。
不過無所謂了。
我對物質的追求並不是很高。
而且,這些年跟四爺走南闖北,也曾風餐露宿過。
大不了找個天橋底下或者公園的長凳睡吧。現在是夏天,我在外麵睡一晚倒也沒事。
錢……想辦法明天去搞了。今天太晚了。
我在縣城裡逛了一圈,直到大約晚上11點的時候,我在路邊公園找到了一張空長凳。我便決定今天就在這裡睡下來。
我從我的行李袋——一個迷彩背包裡拿出一件外套當被子,行李袋當枕頭,便蜷縮在了長凳上。心裡琢磨起明天搞錢的地方和方式。
剛才逛的時候,我已經踩好點了。
現在隻有我一個人,那麼我就是千門八將,千門八將就是我。風將(事前收集情報,踩點,事中放風)的活自然就是我自己乾了。
地點就選在一個流動菜場邊上。那裡人流多。
至於方式,有很多。但我現在身上隻有五塊五。
是買一副撲克做殘局,還是買一副象棋……或者找三個杯子玩三仙歸洞……
想著想著,我便迷迷糊糊睡著了。
也不知睡了多久,我被人驚醒。
一個醉酒的女人突然趴到了我身上……而且,她的頭還撞在了我的敏感部位。
我被驚嚇而起,而我起身的時候把這個女人弄翻到了地上。隻是她倒在了地上也沒有反應。
天正黑。
我看不清女人的長相。她身上的香水味和酒氣味刺激著我的鼻腔。
我坐在椅子上平複了下情緒,最終還是決定把這個女人扶起來。讓她趴在了椅子上。
末了,我還把自己的外套蓋在了女人身上。
剛才碰到女人手臂的時候,我發現她身體挺涼的。
雖然是夏天,但夜深露重,這麼在外麵睡著也不好……
我也是難得做一次好事,那便好人做到底吧。
被女人占了小半的凳子,我也無法躺下來了,便又摸了件外套蓋在自己身上,坐著眯上了眼睛。
明天還要做局……我必須要讓自己保持精力充沛。
四爺告誡過我無數次,無論是有技術的還是沒技術的,在賭桌上,精氣神都是十分重要的!
這麼多年來,無論大局小局,四爺一定會讓自己的精氣神保持最好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