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武裝遊行敗家法(2 / 2)

斯坦索姆神豪 餘雲飛 4835 字 4個月前

這裡的漿糊規矩就是——當一個大貴族跟封臣大談自家族曆史的時候,就意味著他不想跟你談了,你接受命令就好。

斯坦索姆家族現在就是某人的一言堂,上無父母,旁係分支很不巧地在幾年前被巨魔殺光了。

正當眾人以為這就是麥當肯胡鬨的結束,一個更加誇張的議題被拋出來了。

“我要去打獵……咳咳,巡視自己的領地!”

各路大貴族都有守土職責,沒有國王允許,是不能離開自己的領地。

巡視領地這種事可以說正常,也不正常。

作為洛丹倫最大的幾個貴族,他出巡能簡單了事嗎?

上頭一句話,下人跑斷腿。

說的就是這碼事了。

麥當肯一個出巡命令,頓時將整座城堡搞得雞飛狗跳,用的理由同樣冠冕堂皇【鑒於大陸南部暴風王國遭到千年一遇的巨魔侵襲,本公爵有理由相信一場涉及人類生死存亡的全麵戰爭即將來臨,所以即日起要巡視各領地。】

嗨!

單單一個打獵,能花多少錢?

肯定是武裝遊行才燒錢啊!

50名公爵直屬的全副武裝的騎士,帶著一、兩百號騎士扈從和騎士學徒,這裡就300騎了,還不算備用的馬匹。

算上馬仆等下人,五百人妥妥的。

單單有騎士,沒步兵怎麼行?

200身穿精鐵鎧甲的劍士安排上,再來400長槍兵。

最後算上管後勤的雜役,一支1600人的大部隊組建完畢。

浩浩蕩蕩是肯定的,更難得的是,現在不是戰時,封臣沒義務響應領主的戰爭召喚。按照老規矩,戰時公爵要響應國王的號召,下級封臣要響應公爵的號召——劃重點!所有武器、馬匹、彈藥、乾糧都特麼自備,不然給你封地是乾啥的?就是給人養人和搞裝備的。

封臣打仗基本沒啥好處,除非是國戰搶到了地盤或者打下了城市,可以混到戰利品。

此時國王沒放‘穿雲箭’召集封臣們戰鬥,那麼武裝遊行當然是公爵買單!

“我已經發出邀請給莫格萊尼公爵和阿比迪斯伯爵,一同狩獵,千萬不能失了我們斯坦索姆家的氣勢!”

“是!”下麵一堆工具人氣勢如虹地大聲回答。

整個斯坦索姆城堡,像是被捅的馬蜂窩,一大群人跑來跑去,把工具人一號巴瑟拉斯給忙壞了。

斯坦索姆領和平太久了!

周邊國家多半有著各種各樣的小問題,洛丹倫領內真的沒有大規模戰鬥的機會。唯一可以稱得上是問題的,就是斯坦索姆領地東麵150公裡的山區,有一個名為【爛苔】的巨魔部族。

不出征,咳咳,打獵,都不知道,原來領地的軍備差到這個地步。

畢竟和平時期誰給你天天穿著二十斤鎧甲站崗?

劍士的劍倒是保養得挺好,問題出在護甲上。

無論是步兵的鑄鐵護甲還是槍兵的皮甲,都不是什麼耐保存的玩意。

鑄鐵會鏽蝕,皮甲會開裂,破到一定程度,那就是廢物了。

巴瑟拉斯本以為領主會大發雷霆的,誰知道麥當肯麵(心)無(中)表(狂)情(笑)地簽字,讓他換新的,然後將他打發走。

哈哈!

搞美食哪有燒軍火燒錢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