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我愚蠢的歐豆豆喲!(求推薦票)(2 / 2)

斯坦索姆神豪 餘雲飛 4203 字 4個月前

“推測?”

“如果沒猜錯,暴風王國的求援使者很快就要到洛丹倫城了。然後,連鐵爐堡的矮子都有危險。兩位叔叔,這是我個人的建議——這會是一場席卷整個東部王國大陸的戰爭,不想死的,現在就備戰吧。”

兩人對視一眼,同時點點頭。

現在的他們,組建的是血色十字軍團,而不是後世狂熱的【血色十字軍】。相對而言,現在的血色十字軍團還是一個很純粹的封建軍事集團。

“我可以為兩位提供一定數量的軍備,但我希望做個約定。”

“你說。”莫格萊尼沉聲道。

“萬一綠皮真的殺向大斯坦索姆地區,一時半刻陛下那邊又指望不上,我希望我們能攻守同盟。彆各自為戰。”麥當肯打開隨身的地圖,指著一個地方。

分封製度下,各個實地貴族就是一個個土皇帝,有著獨立的軍事建製和獨立財權。國王若是下令國戰,那是必須去的。但自家地盤被燒了,那就是虧自家的。

麥當肯的話很實際。他的領地雖然占了大斯坦索姆地區三分之二,卻是比較好守的。第一條防線完全可以設在中部偏南的【考林路口】。

然後東南麵的提爾之手和西南的達隆郡就會成為擋在前麵的炮灰了。

若是阿比迪斯同意,那就不同了。整個大斯坦索姆地區就兩個大型出入口,一個是正北麵,連接奎爾薩拉斯的。另一個就是達隆郡正西方的索多裡爾河大橋。

真的三家同意,完全可以沿著並不寬闊的索多裡爾大橋河口附近布防,就算做不到一夫當關萬夫莫開,也能以幾千人擋住十萬大軍。

“索多裡爾大橋?”

“好!沒問題!”

兩個大佬果斷應諾下來,打仗這種事,當然是越早準備越好。不是普通農民拿起劍就能殺敵的。這需要長達數月的訓練,最好能見過血,這才能成為真正的士兵。

他們無比慶幸自己是站在麥當肯這邊。

瞥了一眼關在囚車上的那50多個巨魔俘虜,兩人嘿嘿一笑……

告彆了兩人,一路穿過安多哈爾領,進入提瑞斯法林地,全程花了15天,終於來到了洛丹倫城。

必須承認,人與人之間是有差距的。

城與城之間差距也挺大的。

為了防護需要,斯坦索姆城起先的建造目的就是要塞,所以整座城市大門口建在一個湖邊,需要通過吊橋跨過湖麵,才能到達坐落在山穀裡的城市。城市裡不管是層層的城牆和鐵柵欄,還是被高牆包圍的某個角落,都呈現出軍事優先的理念。

而洛丹倫城,儘管是遠遠望過去,看著那些高高矗立,高度甚至超越了城牆的巨大圓錐形尖頂,還有那白玉色的城牆,麥當肯的第一反應就是——這是一座充滿藝術氣息的美麗城市。

北麵是茂密的森林,南麵是風景美麗一望無際的洛丹米爾湖,洛丹倫城看上去真是美不勝收。

最讓麥當肯沒想到的是,一個英俊瀟灑、即將過期的金發正太,咳,騷年,竟然帶著人離城五公裡等候著他。

原來死鬼的久遠記憶湧上來,看著對麵張開雙臂的某人,麥當肯壞笑著大聲道:“真是很久不見!我愚蠢的歐豆豆喲(此話被翻譯成洛丹倫語)!”

阿爾薩斯米奈希爾王子一僵,一麵生無可戀,全身仿佛觸電一樣輕微抽搐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