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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嫚豪篇,童年
六歲以前,羅嫚是個小公主,家裡雖不算多富裕,但至少不愁吃穿,爸爸媽媽都把她捧在手心裡疼,鎮子上彆家小孩都沒有的洋娃娃,她有好幾個。
直到六歲那年,媽媽去參加了十年之約的高中同學聚會。
在同學會上,她見了很多老同學,受到了很大的打擊。
以前成績比她差長得比她平庸的女同學混得都比她好,而那些男生許多也自己開了廠子,當起了大老板,其中一個還是學生時代追她追了整整兩年的男生。
那個時候男生學習並不好,但追人卻很有韌勁兒,後來他正是憑著自己的大膽和這股子韌勁兒從了商,混成了他們裡麵最風光的人。
從那天回來後,媽媽就變了。
她的心變大變野了,她不再安逸於現在這種平庸的生活,想要去外麵闖蕩。
可是爸爸卻舍不得這片土地,他不願意跟妻子一起出去闖蕩,他覺得錢夠用就好,沒必要當什麼人上人。
可她的媽媽深埋的野心全被激發了出來,她不甘平凡。
兩人僵持了很久,美滿和氣的家庭開始出現爭吵聲,而且一次比一次大。
爸爸總以為自己的妻子隻是在鬨小脾氣,並沒有當回事,但年幼的羅嫚卻敏感地感覺到了媽媽的不對勁兒,所以她每天都很聽話,儘量不給兩人添麻煩。
有時候,媽媽會趁爸爸不在的時候抱著小羅嫚默默地流淚,說一些她那時還不太懂的話。
小羅嫚不知道該怎麼辦,隻能每天都變得更優秀一點兒。
她會背著小手,在爸爸媽媽搖頭晃腦地背唐詩宋詞,還做一些高年級才會做的算術題。
每當這個時候,鬱鬱寡歡的媽媽會高興地揉揉她的頭,誇她聰明。
可是,這麼努力的小羅嫚還是沒能留住自己的媽媽。
在她七歲那年,媽媽離家出走了。
誰也沒想到,不久前,這個女人才給自己女兒過了一個熱熱鬨鬨的生日,卻在轉眼間,說走就走。
她留下了一張簽過字的離婚協議書,從那天之後,再也沒有回來。
據說,她跟那個當了老板的老同學走了。
小羅嫚不明白,所以總是問爸爸,問他媽媽為什麼還不回來。
爸爸一開始會解釋,說媽媽隻是生氣離家出走,很快就會回來。
可是後來,隨著一天天過去,那個女人渺無音訊,她的爸爸變得越來越消沉,再也沒有回答過小羅嫚的問題。
小羅嫚許久見不到媽媽,終於忍不住哭了,哭著問爸爸要媽媽。
哭鬨的小羅嫚被暴躁的爸爸扇了一巴掌,直接扇懵了。
“哭哭哭,就知道哭,你哭死,那個狠心的女人也不會回來了!她跟人跑了,跟野男人跑了——”向來脾氣好的爸爸朝她怒吼,嚇得小羅嫚不敢哭了,隻是一下一下打著嗝兒。
好像一夜之間,和藹可親的爸爸和漂亮溫柔的媽媽都離她遠去了。
爸爸在消沉了一段時間後重新振作,被刺激得有了事業心。
他還是沒有離開落後的小鎮子,隻是辭了鐵飯碗的工作,向親朋好友接了一筆錢開始包地皮種東西。
果樹、藥草……什麼掙錢種什麼。
後來他的生意越做越大,混成了個小老板。
忙碌的爸爸經常早出晚歸,似乎忘了家裡還有個女兒。
小羅嫚學會了自己做飯,每天還會做好飯等爸爸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