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死而複生(1 / 2)

駱民偉得到了李胥麗從驥二郎從傻鬼從其他鬼口中得到的情報之後,就立即調整偵查方向和重心。

徐鬆青的通話記錄,早就被調了出來,此時再看起來就有了一些問題。

“如果是因為歸還手機產生了衝突,那嫌疑人和其母親在案發當日的通話記錄,就顯得有問題了。”

“在案發當日,法醫確定的死亡時間範圍及之前,他和他母親打了七個電話。我認為,是死者和他打的。”

報警人發現屍體的時間相對較晚,所以法醫並不能確定精準的死亡時間,隻能給出三個小時的區間。

驥二郎提供的情報中,雖然有徐鬆青打死人之後立即離開現場,並在離開小區之前完成了手機轉賬,但因為沒有證據所以暫時不能用來修正死亡時間。

同樣的,關於歸還手機導致凶殺案這一點,目前也是有待考證的。

所以在會議上,有人提出了質疑。

“但這幾個通話有問題的前提,是我們能夠確定嫌疑人當日丟失了手機,並且被死者撿到了。”

“誰家三十二歲的兒子和自己母親聯係這麼頻繁?”

“常理是這樣的,但我們得講證據啊。”

“駱隊說了他有線報可以確定凶手就是徐鬆青,我們就從這一點來逆推證據嘛。”

“找一找同時間其它通話記錄的聯係人,如果真是這樣,那當時其他人給嫌疑人母親打電話的時候,肯定是嫌疑人接的。”

“這都幾年了啊,誰還記得,而且這很難作為證據,因為沒有證據。”

口供是重要的,但涉及到了命案的時候,口供的重要性就遠不如凶器,案發現場的腳印、指紋、DNA這些物證。

因為存在著翻供的可能性,特彆是這種幾年前打的電話,有幾個人能記清楚當時說了什麼?

考慮到通話人和凶手及其母親之間的親近關係,還存在著做偽證的可能性。

“拿著通話記錄問一問,也沒什麼損失。如果有人記得,那就能幫助我們確定線報的真實性。”

“駱大隊長的線報,我是相信的,之前的幾個案子都破的很利索。”

“那幾個案子的線報都有證據啊,這個什麼證據都沒有啊。”

之前驥二郎辦的案子,都是提供了確鑿證據的。第一個就不多說了,第二個案件在飄窗裡發現了贓物,第三個案件裡在車裡發現了贓物。

隻有這一次,截止到目前可以說都是空口無憑。

所以,此時聽到質疑的駱民偉,就有些腦仁疼了。和質疑本身無關,他是喜歡在召開案情討論會的時候,有更多人提出更多想法和質疑,這有助於破案。

一言堂要不得,畢竟他又不是有陰陽眼的驥二郎。

而且就算是驥二郎,要是碰到了死者沒有變成鬼,案發現場也沒有看熱鬨的鬼等情況,在破案方麵是遠遠比不上他的。

或者是像現在這種情況,在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驥二郎的‘一言堂’肯定是會被質疑的。

不論是現在,還是將來,都是這樣的。

“駱隊,你說兩句吧。”

被副局長點名,又被其他人目光聚焦的駱民偉,有些不知道該說什麼是好了。

他有些後悔過早的說出剛得的線報了,但知情不報這種事情,驥二郎可以乾,他不能乾。

晚一步確定正確的偵查方向,就意味著警力資源的浪費。

命案積案當然是要努力去破的,受害者不應該死不瞑目,凶手不應該逍遙法外。

如果命案現案有太多變成積案,命案積案又始終無法偵破,那基本上等同於是對犯罪者的鼓勵和放縱。

但也不能為了破命案積案,而導致其它案件的人手不夠用,這是一個兩難的問題。

所以,駱民偉對驥二郎的需求,以及某些方麵的妥協完全可以理解。

“我相信我的線報。”

駱民偉不得不說,也不得不選擇相信——嫌疑人的確立就是基於驥二郎的情報,如果他不相信,那就又回到了什麼線索都沒有的局麵,已經做出的努力全都白費。

這話說出來之後,他就像是放下了某種負擔一樣,開始從自身的專業角度來討論案情,調整和安排方向。

其他人的質疑還在,卻並沒有再爭辯什麼了。

說白了,這就相當於駱民偉選擇擔責,如果這條偵查方向是錯誤的,那他的前途就沒有了,現在的位置都不一定能保得住。

命案積案壓死人的說法,其實不算誇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