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經·中山經》:“中次三經萯山之首,曰敖岸之山,其陽多琈之玉,其陰多赭、黃金。神熏池居之。是常出美玉。北望河林,其狀如蒨如舉。有獸焉,其狀如白鹿而四角,名曰夫諸,見則其邑大水。”
“不過這隻古神獸應該很小,連化人都做不到,隻能附身,現在離開了人體,就變成了本體。”孟曉繼續說,她有點累了,但這次確實沒出什麼力,於是又說:“我多少也廢了張挺難搞定的符,加上之前救你的,給我打十萬就行了。”
雖然心在滴血,但孟曉覺得要誠信經營,不能貪便宜。
南露卻恍然沒聽見,待到孟曉要走時,才跑到她麵前,通紅著臉舉起了手機,孟曉定眼一看,然後無語地望著捂臉嚶嚶嚶的南露。
手機上寫的是——
[如果我當時祈願的是要個男朋友,是不是就能有個漂亮的不得了的男朋友了?是不是啊!]
孟曉覺得自己無法理解現在的小姑娘,明明剛才還一臉大義凜然,現在居然開始腦洞大開地想把當了三個月媽的神獸做男朋友,她沉默了好久,才深沉地拍了拍對方的肩膀。
“首先,你要有個男朋友。”
南露:“……”紮心了。
孟曉錯開南露離開了彆墅群,快到七點時她到了家。
家裡媽媽和弟弟都在,桌子上也擺放著未動的飯菜,見她進來,弟弟連忙過來接下大旅行包,媽媽推著她坐下吃飯,孟曉也餓壞了,等大家都坐下後,便大快朵頤地吃了起來。
高靜曼並不太餓,她放下碗筷,溫柔地看著一對兒女,覺得有些不可思議。
明明在兩個月前,她還生活在可稱水深火熱的地方,現在居然能夠一家人和樂融融的吃飯,而且孟建沒來找過一次。
這在曾經,是連想都沒想過的。
她不是沒有想過要帶著兒女逃離孟建,然而一是經濟上不允許,二是孟建說過敢跑就打斷她的腿。
高靜曼跟著女兒出來,其實是冒著很大的風險。
幸虧,女兒是個爭氣的。
她撫摸了下孟曉的頭發,然後靠在軟綿綿的椅背上,打開了電視,電視上正好在播放著本市的新聞,說的是母親兒子死在出租屋內,所吃的肯德基裡檢驗出老鼠藥,初步判定為自殺。
高靜曼眨了眨眼,偷偷瞄了瞄一對兒女,心中感歎。
她曾經被家暴到差點瘋掉,也想過帶著一對兒女自殺的,想著不論哪裡也比在孟建身邊前,但她沒舍得,這才有了現在的美好生活。
“我說這世上沒什麼過不去的坎,堅持住就是勝利,你看這新聞說小孩子才十來歲,這當媽的怎麼下得去手!”
高靜曼作為旁觀者和經曆者,帶著幾分憐憫地大放厥詞。
孟曉抬起頭看了電視一眼,接了高靜曼的話,“是啊,媽媽說的對。”
旁邊的孟言很是無語,但高靜曼卻很開心,女兒向來順著她,生了這個女兒,她算是享福了,甚至下意識覺得她的下半輩子也定會平安和順。
等吃完飯,孟曉與孟言去刷了碗。
孟言手浸在水裡卻沒動,總是偷偷瞄孟曉,孟曉被看得不耐煩,轉頭瞪了弟弟一眼,“有話快說,有屁快放!”
孟言:“……”
對比高靜曼,他一定是垃圾堆裡撿來的。
即便如此,他還是猶豫地開了口:“姐姐,你知道自己是什麼人了嗎?”
孟曉已經把碗筷全部洗好,等擺放完畢後,才轉頭麵無表情地看向孟言,說:“我不論是什麼人,都是我自己,就如你不論變成什麼樣,本體就是一口鍋。”
說完,便不再理會哭喪著臉的弟弟,徑直回臥室睡覺。
孟曉睡覺向來沉,連夢都不會做的那種,但今日卻做了一場夢,夢中陳淑娘滿身都是血,臉上的神情卻第一次沒有了微微的絕望,帶著一種神清氣爽的輕鬆感。
“我殺死了哥哥,用我認為最殘忍的方式,然後還把他弄得魂飛魄散了。”
陳淑娘站在白色之中,紅色的她異常顯眼,她又嘟起了嘴,似乎有點意難平。
“哥哥對他這一世的妹妹倒是上心,臨死前都沒了意識還喊著妍妍快逃什麼的,如果他能把這份感情給我一絲一毫,我也不會死得這麼慘,明明、明明我也是她妹妹!”
“哦對了,找你就是想告訴你一聲,我要去陰間了,估摸著等待我的懲罰會很嚴厲,好害怕嚶嚶嚶。”
她舉起袖子抹淚,唇角卻有一絲釋然的笑意。
然後,她鄭重地說:“謝謝你孟曉,遇到你真的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