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3/19二更(1 / 2)

見趙熹微願意聽,沈秀便也不介意給趙熹微分享自己的童年經曆。

“老付跟你說過沒,我家還有個哥哥。”

“提過一句。”

“我哥比我大三歲,我是我們家第二個孩子,在當年算超生,交了好幾千的罰款。”

“跟你講一件特彆有意思的事情,我爺爺奶奶是農民,我爸結婚前,就是個大學保安,我外公是大學教授,我媽算是出生在高知家庭,你猜我媽為什麼要跟我爸在一起?”

“因為他人好?”趙熹微下意識地猜測道。

“不,因為他長得好看。”沈秀吐槽。

“我爸是真的好看,你要見過他年輕時候的照片就知道了,跟個明星似的,我算是沒遺傳好的,我爸的眉眼比我好看多了,明明我爺爺奶奶都長得一般,不知道為什麼把我爸生的特彆帥,如果我能完整繼承到我爸的眉眼結構,我和你還得再像幾分。”

沈秀說到這兒,還不忘自我吐槽一番。

她和趙熹微最有辨識度的地方,便在於兩人的眉眼。

趙熹微雖然不像趙傳頌那般有著明顯的混血感,但也是高眉深目,睫毛卷翹。

沈秀的眉眼則更偏向於東方,加之她喜歡畫長長的彎彎的眉毛,整體氣質更古典一些。

趙熹微沒有沈秀的特殊能力,她透過沈秀的描述,想象出來的是一個趙傳頌2.0的渣男。

“都說男人長得好,軟飯吃到老,我爸就是典型的軟飯男。我有記憶裡,我爸就沒怎麼上過班,偶爾打打零工,修個車什麼的,掙的錢也隻夠自己花,我們一家人的開支,全靠我媽在學校門口擺的一個小攤……”

說是小攤,不如說是一家雜貨店,占地不過十來平米的店鋪,擺滿了東西。

有文具,有零食,有烤腸炸土豆等小吃,還提供早上吃泡麵的桌子。

沈秀的母親往往要從早上六七點鐘開攤,一直忙碌到晚上七八點才能收攤。

在沈秀的描述中,那是個精明且能乾的女人。

她出生於高知家庭,卻沒有一般高知家庭孩子的嬌氣。

一個人經營著一家學校門口的小賣部,丈夫聊勝於無,隻在開攤和收攤時會出現在攤位上幫幫忙,平日裡不是在打麻將,就是在和狐朋狗友聚會,沒時間回家吃飯,隻能靠一口電飯鍋在攤位上將就,在煮飯的鍋裡蒸上兩個素菜,便是母女倆的午飯。

“一開始總是挺好的……”

“事情都是一點點變壞的。”

一家人的收入雖然全靠學校門口的小賣部支撐,但因為店鋪位置優越,沈秀母親又勤勞,一個月下來的收入其實不低,完全夠一家四口在縣城裡過上有滋有味的生活。

如果沈秀的父親沒有染上賭/癮的話。

“一開始隻是打麻將,後來是炸金花,然後是地下賭馬……”

“一開始隻是幾十上百,後來幾百上千,然後是幾千上萬……”

沈秀的母親不給,他便去借,去偷。

“我媽本來給我攢了一筆嫁妝錢,是準備給我在城裡買房子的,也被我爸給偷了。”

若他單純隻是賭/博便罷了,關鍵是他又賭又嫖,贏了錢便大把的在外麵灑票子。

全然不管家裡還有嗷嗷待哺的孩子,以及為他還債還的白了頭發的發妻。

“你一定不敢相信嫖/娼的事情是怎麼被發現的。”

沈秀說起這件事情的時候,語氣輕鬆的像是在聊一場彆人的八卦,“我爸買了馬,上床之前覺得自己肯定能發財,上完床結果出來了,輸的一乾二淨,他拿不出錢來,管發廊的打手見他是熟人,讓他回去籌錢,我爸拿不出錢來,發廊就讓小姐找到我媽的小賣部上,讓她給錢。”

她說的輕描淡寫,趙熹微卻很想抱一抱她。

“這麼看我做什麼?”沈秀注意到趙熹微的眼神,好笑道,“是不是覺得我特彆可憐?真沒必要,我不可憐,可憐的是我媽,她才是那個可憐的女人。”

這件事情發生的時候,沈秀她已經七歲多,正是覺醒了第一世記憶的時候。

她看她爸,根本不是在看一個父親,而是在看一個狗東西。

小小的七歲人格被前世二十多年的記憶衝散。

剛從戰場上下來的革命烈士看沈秀她爸。

隻覺得這人人渣到侮辱了她的抗戰成果。

倒是一點都沒有父親形象在孩子心目中崩塌的那種傷心。

真要說的話,她對當時的母親,還有一點純純作為旁觀者的同情。

賭/博,嫖/娼,酗酒,家暴……

說實話,最後一樣,沈秀試圖阻攔了,沒攔得住。

生理條件擺在那兒,一個七歲小孩,的確不太可能打得過一個三十幾歲還是醉酒狀態下的男人,不過當場打不過不代表事後打不過,當沈秀她爸在睡著以後被自己親生女兒用鐵鍋咣咣咣對著頭連敲好幾十下之後,家暴的行為就有了大幅的改善。

畢竟他不想哪天醒來發現腦袋和身體隻連著脖子的一層皮。

幸運的是,這樣雞毛蒜皮的生活,隻持續到沈秀十歲那年。

也就是沈秀去救顧平生的前一年。

沈玉珠病倒了。

去醫院檢查出來時,便是胃癌晚期,已經骨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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